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60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瑞文代表:
您在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盐井村委会二组地质灾害治理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晋宁区晋城街道盐井村委会二组盐井村滑坡,位于晋城街道盐井村委会,隐患点类型为滑坡,诱发因素为自然因素,险情等级为小型,2011年纳入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体系内,威胁19户61人,潜在经济损失45万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2]101号)文件要求,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采取搬迁避让措施,隐患点威胁区内房屋已全部拆除且无其他固定承灾人员的;
(二)已完成工程治理,并通过终验与移交管护并且经连续3年监测稳定的(泥石流治理工程除外);
(三)因孕灾地质环境条件变化,至灾体小时或监测稳定的。
三、存在问题
(一)二组盐井村已安装普适性监测设备,五组洗澡堂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大,特征较为明显,以上两个隐患点暂不符合隐患点销号条件,三组秧田冲、四组李家营、可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若评估结果为基本适宜或适宜,可拆旧建新。
(二)宅基地审批权现已划归区农业农村局,若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需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晋宁区晋城街道盐井村委会已于2023年年底完成成果审批工作,入库备案工作在正在有序推进中;盐井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二)持续落实村庄规划中关于盐井村地质灾害点的防治要求
规划落实《云南省晋宁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2016)》专家意见:对盐井村地灾点进行工程治理,建议对地灾点采取工程治理和生态修复结合的方式。规划对地灾点进行工程整治及生态修复,在下一步建筑工程及施工阶段应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和评估工作,确定影响范围,以提供科学合理的防治和整治措施,避免地质灾害对村庄居民点的影响。在地灾影响区域内不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尽快实施生态修复。
(三)加快推进对三组秧田冲、四组李家营两个隐患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暂时不满足销号条件的隐患点积极与上级部门、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对地灾点进行工程整治或搬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