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200231600101000
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为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科级,执行行政单位财会制度、独立核算,全单位编制人数17人,目前有在职职工16人。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社会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落实年度社会保险目标任务;按照中央“两个确保”精神,负责确保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负责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发放和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有关业务工作;负责企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咨询及退休申报办理工作;负责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工伤待遇人员领取资格确认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保险金核定、待遇发放工作;负责失业保险扩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惠企惠民政策;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各险种基金收支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的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一是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扩面任务;二是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清理企业历史欠费的工作目标;三是完成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核、调整及发放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参保管理科、待遇管理科、稽核审核科、失业保险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312.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2.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4.93万元,增长5.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37万元,增长5.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44万元,下降99.05%。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较上一年度增加,统筹外承担养老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31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8.97万元,占总支出的98.00%;项目支出66.41万元,占总支出的2.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1.45万元,增长5.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6.02万元,增长5.73%;项目支出减少4.57万元,下降6.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较上一年度增加,统筹外承担养老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48.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4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80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3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2.20805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6.72万元,主要用于云轮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
3.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45.0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企业移交社区管理人员节日费和慰问费;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3.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县属企业移交社区内退人员社会保险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1.98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较上一年度增加,统筹外承担养老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6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0%。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23.7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31.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0.83万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8.90万元;缴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1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25.6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奉行厉行节约的支出原则。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0万元,增长7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0万元,增长75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业务开展。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社保局开展社保工作调研1批次12人,接待市社保局开展部分社保业务下沉街道调研工作1批次8人,接待市人社局开展扩面增效督办工作1批次1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3万元,比上年减少5.36万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奉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04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劳务费0.64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福利费0.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48.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19万元,固定资产0.7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2002316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