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41401000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0.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化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辖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筑牢食品安全底线。一是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包干部分层分级工作;全力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顺利通过国家评审组的明察暗访,圆满完成创城工作任务;着力推动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流程和申报制度;强化野生菌等食物中毒预警、食品安全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宣传5800余次,覆盖人数20万余次。二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入,狠抓校园食品安全不放松,完成全区112家学校食堂2次全覆盖检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特殊食品监管、白酒、粮食加工、米线等专项检查,检查食品经营主体669家次。三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面开展,完成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740批次、食品添加剂206批次、监督抽检1183批次。
2.严守“两品一械”安全。一是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305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0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90家次;开展疫苗储存运输质量安全检查,全覆盖检查区疾控中心6家次、疫苗接种单位26家次。二是开展“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特殊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涉疫医疗器械稳价保值”等专项整治12次;完成药品抽样15批次,医疗器械抽样5批次,检验结果均合格。三是加强化妆品监管,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76家次,建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档案;开展不合格化妆品及假冒化妆品、重点场所化妆品专项整治2次;完成化妆品抽检4批次。四是广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报告收集工作。截至10月底,评价审核药品不良反应监测321例,医疗器械监测110例,化妆品监测35例。
3.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以涉旅特种设备、锅炉、气瓶、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今年以来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707次,企业检查覆盖率95.91%。累计检查特种设备5607台套,设备检查覆盖率95.23%,全力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底线。
4.抓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聚焦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消防产品等重点产品,依托“工品查”平台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治理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针对获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72家次,配合省、市局开展塑料灌溉管材、农膜、食品相关产品及化肥产品抽检76个批次。
5.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大力度促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在全市率先推出“一业一查”监管新模式。截至10月底,共受理设立登记7402件,受理变更2576件,受理注销2366件,办理食品各类许可1826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269台次、审核气瓶34846个,办理药品医疗器械许可134件。二是转变作风优服务,聚焦市场准入环节,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将“坐等审批”变为“主动服务”,推进“窗口前移”,实现“服务到家”,先后为晋宁吾悦广场、晋城街道“州街”商业步行街、晋城街道冷库经营者、昆阳街道“阳城集市”商业步行街、各村委会的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累计1600余本。
6.构建公平竞争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统筹协调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三年工作。督促全区42家成员单位,共清理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文件144份、存量文件408份,废除文件12件。二是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力度对公用事业、教育机构、医药购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线索摸排,累计摸排市场主体610户次。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突出元旦、春节、高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医药、殡葬、水电气暖、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开展价格监管,累计检查经营主体364家次,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1次。四是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在全区各村(社区)安装570块打击传销及烟草宣传牌匾,开展疑似传销行为排查整治13次,检查出租房等易聚会场所1523个次。
7.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一是示范创建促消费,走深走实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今年以来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县级示范单位2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20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2条。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三进三送”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二是畅通渠道解纠纷,截至10月底,共调处消费领域投诉1306起,调解成功率为94.56%,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28.79万元;受理举报394起,立案28起,已办结377件,办结率95.68%;接处12345政务服务热线992件,办结978件,办结率98.59%。
8.助推质量强区战略。一是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抓好计量工作,开展民生领域计量器具检定,共检查在用电子秤1316台,公平秤18台;推进标准化工作,开展2023年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共抽查4家企业,合格率100%。二是强化认证认可工作,一方面牵头推进晋宁区非标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推动成立晋宁区非标电动自行车整治淘汰工作专班,采取走访调研、督导检查、专题部署、定期通报等一系列措施,累计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11375辆。另一方面组织辖区9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完成双随机检查和风险等级评价;帮扶指导3家企业获4个有机产品认证。三是抓好质量强区考核各项指标任务。制定下发《晋宁区质量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督促质量强区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好工业产品、建筑工程、农产品、服务质量和人居质量的全面提升;开展2023年儿童用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以及深化质量技术服务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效能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组织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开展《云南省“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中期评估。
9.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一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依法开展商标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工作,累计检查经营户312户次,督促81个非正常申请专利主动撤回。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活动,累计为120余家企业送政策、送服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三是推进知识产权项目建设和社会共治,动员辖区9家企业积极参加以奖代补类项目、云南省专利奖、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势企业申报。推进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1个;截至9月份,全区商标注册数为530件,有效注册量为579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效注册量4件。专利授权总量285件。
10.构建统一规范市场监管秩序,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平稳有序。
--加强运用“三个监管”手段:一是加强法治监管,进一步厘清权责,本年度共梳理并公开行政职权10类,共计 1062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9558 项,“追责情形” 9558 项。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药剑”“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违法行为。本年度共计查办案件212件,所有案件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率100%。二是推进信用监管,着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对抽查事项清单实施动态更新管理,更新后的《晋宁区单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计147类238项、《晋宁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计47类85项,制定183个抽查计划。完成2022年度年报公示,企业年报率92.0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5.0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70.62%。三是加强智慧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建设工作,常态化采集监管数据,确保实现行政检查监管覆盖率达100%,总体覆盖率达80%以上。截至10月,区级30家部门共认领监管事项856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837项,完善率为100.00%;监管事项覆盖575项,覆盖率达到68.7%。
--统筹推进“两个创建”: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牵头抓好食品安全和农贸市场环境整治。一是结合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力量规范食品经营秩序。认真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对建成区主要农贸市场进行定期巡查、网格化监管,严防死守,动态管理。大力推进集贸市场改造提升,目前已完成辖区内9个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工程。二是认真完成上级创文创卫督查问题整改。截至10月,完成上级督查问题整改411项,新增、更换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宣传牌、公益广告150张,约谈市场管理方10次。
--持续开展“十年禁渔”专项整治:三是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向餐馆、市场及场内水产品经营户发放十年禁渔告知书约1100余份,签订十年禁渔承诺书约1100份。四是联动开展执法监管,坚决打击违法售卖行为,以环湖南路沿线的昆阳、上蒜、晋城三个乡镇(街道)为重点区域,科所联动开展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979个次,餐饮经营户4435个次,水产品经营户1943个次,共计收缴野生鱼、无法证明其来源的鱼共计92.13公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保化监督管理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科。
设9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昆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晋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宝峰市场监督管理所、二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上蒜市场监督管理所、六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夕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古滇文化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设3个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1.综合服务中心
2.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3.检验检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9人(离休0人,退休6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7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9.16万元,占总收入的97.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68万元,占总收入的2.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2.19万元,增长4.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55万元,增长3.6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9.64万元,增长61.30%,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6人 ;二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增加;三是其他收入烟草公司增加了市场监管工作补助经费,但省市及乡镇工作补助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1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04万元,占总支出的98.46%;项目支出37.08万元,占总支出的1.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1.69万元,下降12.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59万元,增长4.20%;项目支出减少427.28万元,下降92.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6人 ;二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增加;三是其他收入烟草公司增加了市场监管工作补助经费,但省市及乡镇工作补助大幅度减少;四是仅完成支付了上年结转的晋政复〔2022〕131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补助项目8.03万元;五是因晋宁区财政资金短缺没有支付完成我部门实际已支出的66.3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4.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6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9.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市场秩序综合监管项目支出23.52万元。
2.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项目支出0.14万元。
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项目支出8.42万元。
4.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项目支出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2%。与上年相比减少355.21万元,下降13.24%,主要原因:一是省市及乡镇工作补助大幅度减少,仅完成支付了上年结转的晋政复〔2022〕131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补助项目8.03万元;二是因晋宁区财政资金短缺没有支付完成我部门实际已支出的66.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各项工作职能,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及日常公用、机关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及其他市场监管事务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万元,决算为3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50万元,决算为36.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88%,完成年初预算的70.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1.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2%,完成年初预算的24.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50万元,决算为3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财政管理,实行预算把关;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93万元,增长79.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78万元,增长85.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7.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资金短缺,今年才列支上年应支未支的11.54万元;二是我局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运行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主要用于日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辖区内对市场主体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01万元,比上年减少12.27万元,下降7.61%,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财政管理,实行预算把关;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的核算范围为机关使用一般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例如: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60.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94万元,固定资产935.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5项,账面原值87.2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9万元;出租房屋90平方米,账面原值9.1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6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部门采购支出总额1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41401111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和绩效自评表2024102504242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