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晋宁区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晋宁区审计局审计监督计划安排审计项目22项,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完成审计项目28项(含2022年20项),共查出问题161个,问题金额115,162.71万元,其中:违规资金7,904.4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07,258.2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8条。其中:已完成整改金额113,923.24万元(占应整改金额的98.92%),较上年度同期增长32.49%;到期未整改金额112.52万元(占应整改金额的0.10%),较上年度同期下降7.69%;正在整改金额1,126.95万元(未到整改期限,占0.98%),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 157个(占应整改问题的97.52%),较上年度同期增长16.47%;到期未完成整改问题4个(占应整改问题的2.48%),较上年度同期下降3.84%。
(一)2022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及整改情况
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项,共查出问题3个,问题金额1,126.95万元,其中:违规资金1,125.7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19万元。问题涉及二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未缴入国库、闲置账户未及时清理。目前审计发现问题正在整改,未到整改期限。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完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2项,共查出问题9个,问题金额99,746.23万元,其中:违规资金550.7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99,195.47万元。问题涉及: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财务报销票据不规范、支付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等,至9月底,已经完成整改。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完成经责审计项目5项,共查出问题25个,问题金额6,807.97万元,其中:违规资金187.71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620.26万元。问题涉及: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财务报销票据不规范、支付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等,至9月底,已经完成整改。
(四)重大政策及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完成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审计项目5项,共查出问题15个,问题金额365.96万元,其中:违规资金210.1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55.83万元。问题涉及: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财务报销票据不规范,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等,至9月底,已经完成整改。
(五)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完成政府投资竣工决算审计15项,查出问题109个,问题金额7,115.61万元,其中: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多计项目管理费等合计5,830.08万元、管理不规范1,285.53万元。问题涉及: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多计工程价款待摊投资、多付工程价款、超概算投资未审批、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未审批,未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工程合同等,至9月底,还有2家单位4个问题涉及金额112.52万元到期未完成整改,其中:东大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余1个问题多计待摊投资应调整账务收回财政3.61万元至今未整改;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中水回用工程栗庙储水蓄水池改扩建工程3个问题涉及金额108.91万元至今未整改。
2023年,对于审计监督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各相关单位大部分能按照审计整改要求进行问题整改,采纳审计建议,承诺加强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加强单位内控建设。对超期未整改的单位我局已经向相关单位送达“审计整改催告函”,提醒督促其履行整改责任,尽快完成审计整改。
二、审计决定执行、审计移送处置情况
(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9月,发出审计决定26个,各有关单位已完成整改22个。2个审计决定到期未严格执行、未落实。其中:东大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决定完成部分整改,剩余1个问题多计待摊投资应调整账务收回财政3.61万元至今未整改;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中水回用工程栗庙储水蓄水池改扩建工程审计决定3个问题,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多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08.91万元已超整改期至今未整改。
(二)审计移送处置情况
截至2023年9月,共移送问题线索6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2件,正在办理当中。移送主管部门4件,主管部门已经回复做了结处理。
三、推进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参会,针对每家单位不同问题,进行问题反馈、政策法规解释说明和“一对一”问题整改指导,既增强整改主动性、自觉性,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又有效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精准整改到位。
二是三层保障及时跟进跟踪审计整改情况。项目主审在整改期限内及时跟进审计整改情况,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形成第一道保障;在审计整改到期后,项目主审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整改催告函”,再次提醒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进行整改履行整改责任,形成第二道保障;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情况反馈区纪委区监委纳入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形成第三道保障。
三是继续推进纪审、检审、巡审融合模式。继续探索与区纪委区监委、区检察院、区委巡察办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形成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如:2023年与区委巡察办同时间段开展了对昆阳街道的巡察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巡审结合的审计模式,加大过程中的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后续问题的整改,审计后整改效果提升。
四、审计整改中存在问题
(一)2023年审计发现的屡审屡犯问题
1.两年结转及结余资金未主动清理上缴区财政。
2023年,审计查出1,118.12万元的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滞留单位账内,未清理上缴财政,涉及单位家,问题屡审屡犯,具有经常性、普遍性。究其原因:部分单位对财经纪律的学习不够、执行不严,还没有形成主动“清理上缴”的自觉,认为结转结余资金要等财政部门下发通知统一上缴,而非按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定及时主动清理上缴。二是职能部门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效果打折。
2. 政府投资项目中,超概算投资未审批、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未审批,未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工程合同等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屡审屡犯,具有经常性。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建设程序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效果打折。
(二)对审计整改思想认识不到位
少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截至目前,仍有2家单位4个问题超期未整改。反映出少数被审计单位的班子主动整改的意识和责任担当不够,对审计整改的认识不到位,落实有差距。
五、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持续深化改革
持续加强督促整改工作力度,形成以政府为主导,被审计单位为主体,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审计部门督促落实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纪检、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联动,细化落实协作配合机制,做实持续跟踪监督工作,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构建审计整改闭环。对因历史遗留,需履行相关必要程序的极个别问题,继续跟踪督促,加大推进力度。
(二)注重惩防并举,完善长效机制
继续强化以审促改,标本兼治,探索“审计一点、规范一片”,以更加有效的审计整改成果促进晋宁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梳理和排查力度,完善长效机制。
(三)强化指导培训,完善成果应用
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以“治已病,防未病”为宗旨,有计划性对全区各部门开展培训指导,提升审计监督实效,有效发挥整改监督合力,做到既防范未然,又确实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利用力度,探索完善审计成果利用制度机制,确保审计整改整体工作提质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晋宁审计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要求,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