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www.kmj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0531-202403-85198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11-02 14:56 废止日期:
文号: 晋政办通〔2023〕33号 关键字: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郑和文化广场、中和路管护职责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郑和文化广场、中和路管护职责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 14:56 浏览次数:19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郑和文化广场、中和路管护职责划分实施方案》已经区二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30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晋宁区郑和文化广场、中和路

管护职责划分实施方案

昆明市晋宁区郑和文化广场是集市民健身、娱乐、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公园,配备足球场、篮球场、舞台、健身设施等功能用途,与之相邻的中和路(永乐大街至昆阳大街段)则是聚商业与地方传统美食文化于一体的步行街。为进一步加强郑和文化广场、中和路(永乐大街至昆阳大街段)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各单位管护权责,提高管护水平,改进服务质量,营造优美整洁、安全舒适的市民公共活动空间,现结合晋宁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晰区级各职能部门管护权责,理顺工作关系,将郑和文化广场、中和路(永乐大街至昆阳大街段)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噪音污染、周边餐饮整治等管护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工作中发生权责不清、分工不明、职责交叉、管理盲区等问题,确保实现管理权责清晰、互相配合、高效管理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昆明市晋宁区郑和文化广场、中和路(永乐大街至昆阳大街段)管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欣琪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熊国强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纳树森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员:童亮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李室霖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贵洪  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局长

李建林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肖远昆  区水务局局长

赵晓红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朱云飞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利亚  区防震减灾局局长

冯元亮  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副局长

      昆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东炬  昆明拾鹿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市管理局,由纳树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郑和文化广场、中和路(永乐大街至昆阳大街段)管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按照管理职责及任务分工开展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以上人员若有岗位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郑和文化广场管理职责及任务分工

(一)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

1.负责广场内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时开展修剪整形、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化带内鼠洞封堵等工作;

2.负责广场内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做好果皮箱、公厕、洗手台保洁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广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负责做好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721”工作法,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引导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确保秩序井然;

4.负责做好广场内灯光亮化管理及维护工作,强化开展好郑和文化广场的巡查检查、应急处置及维护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偷盗电缆、损坏设施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二)市政设施管理

1.负责广场内破损道路、市政小板的维护更换管理工作;

2.负责广场内雨污管网及井盖、雨水篦子的维护更换管理以及路面排水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负责广场内市政设施(石桥、沿河观景台、座椅、石凳等)管理维护及更换工作;

4.按照职能职责做好郑和文化广场周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郑和文化广场周边工地扬尘污染管理。

5.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好郑和文化广场的巡查检查工作,对广场内破损的市政设施及时进行处置。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教育体育设施管理

1.负责对郑和文化广场内篮球场、足球场、足球场看台、球场跑道、健身场所设置的器材进行管理维护;

2.负责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场)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青少年活动中心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好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工作;

4.负责对在郑和文化广场组织开展体育活动的项目,利用篮球场、足球场、健身场所场地开展其他活动的进行审查并报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5.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好广场内体育设施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娱乐需求,制定体育设施的管理制度并及时公示。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四)舞台、小广场、旗杆管理

1.负责郑和文化广场舞台、旗杆的管理维护,对舞台举办活动及使用进行审查管理;

2.负责郑和文化广场小舞台前场地管理,划定市民广场舞区域,并对进入划定区域开展群众性活动的进行审查及管理。

3.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好广场内舞台、小广场等的管理,对进入广场跳舞、开展相关活动的项目进行审查,制定舞台及小广场管理制度并及时公示,确保群众有活动场地并达到规范管理,依据职能职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交通、环境噪声管理

1.负责郑和文化广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进行查处,并对进入郑和文化广场机动车进行劝离、查处,确保广场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2.负责郑和文化广场内部及周边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商户噪声的管理,利用声级计进行检测,噪声超过规定分贝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精准告知并责令整改

3.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好广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噪声的整治力度,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依据职能职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六)建筑工地噪声管理

负责郑和文化广场周边工地噪声管理,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好广场周边工地噪声管理和整治工作,依据职能职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七)餐饮行业管理

1.负责郑和文化广场周边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餐饮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强化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结合实际作出符合本行业的放心消费承诺;

2.负责对郑和文化广场周边小餐饮、食品摊贩实行分类管理。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小餐饮进行改造提升,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其整改,对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完全不具备条件的经营单位,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3.整治范围内所有小餐饮必须合法经营,食品摊贩在划定区域内经营,全面提升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八)河道管理

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好郑和文化广场周边河道管理工作,依据职能职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九)公益宣传管理

1.负责郑和文化广场内公益宣传设施设置及内容发布的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后由申请单位报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2.负责督促设置单位做好设施的管理维护及发布内容的更新更换;

3.负责郑和文化广场内不文明行为的曝光,不文明行为图片、视频资料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

4.负责广场内健康小屋日常管理维护。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十)健康设施、病媒生物防制管理

1.负责郑和文化广场内健康步道的规范设置及健康主题宣传设施的管理维护;

2.负责监督、指导郑和文化广场内病媒生物防工作。

3.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好广场内健康设施的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广场内的病媒生物防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在遇重大检查时,按照相关指标要求及时开展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十一)应急供水点管理

负责广场内应急供水点的保洁及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广场内各应急供水点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防震减灾局

(十二)设置文明公约(市民公约)

结合郑和文化广场实际,设置文明公约(市民公约),通过广播、电视、文明宣传栏等形式,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爱绿、护绿,爱护公共设施及公共卫生,文明用语,争做文明市民。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十三)文明劝导管理

1.结合疫情防控及文明娱乐等要求,在村居委会工作中针对经常组织和参加广场舞的人员加强宣传教育,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制定进入广场参加广场舞人员的行为规范,做好宣传并开展文明劝导,形成文明娱乐的良好社会风气。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昆阳街道

2.全区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当文明实践带头人,以身作则并带动身边同事及亲朋好友,积极劝导不文明行为,做到文明礼让、文明语言、文明行为,形成文明有序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全区各职能部门

四、中和路管理职责及任务分工

(一)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管理维护

1.负责对管理服务范围内门前三包市容秩序、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管控;

2.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负责对中和路及沿河周边等建设区域内亮化、绿化、路面、内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养和环卫保洁,对打造区域内的绿化进行日常管养、市容环境秩序进行监管;牵头做好区域内商户的环卫保洁和日常环境卫生清扫管理;划定固定区域按垃圾分类标准设置垃圾、餐饮泔水集中收集处理点,拒绝脏乱差等无序发展状态;

3.负责维护市场秩序、食品卫生、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价格、信息宣传和设施设备检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街区安全卫生达标、符合街区形象。

责任单位:昆明拾鹿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餐饮行业管理

1.负责中和路周边餐饮行业净餐馆达标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餐饮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强化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结合实际作出符合本行业的放心消费承诺;

2.负责对中和路餐饮售卖亭、食品摊贩实行分类管理。对食品安全设施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基本条件不具备的,动员其关、停、并、转,对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完全不具备条件的经营单位,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售卖亭餐饮、食品合法经营,安全达标。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属地管理

负责监督、检查运营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确保达到政府对服务管理的标准的规范;对运营企业在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环境卫生保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市场秩序等进行指导、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昆阳街道

(四)行业监管部门

阳城集市周边公共空间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环境噪声、餐饮、河道、公益宣传、应急供水点、文明劝导等管理工作,由区级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具体工作职责履行。

责任单位:全区各职能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郑和文化广场、中和路(永乐大街至昆阳大街段)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对管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研究解决,对关键环节靠前指挥,做到高位统筹、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抓紧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和人员,确保工作有人干、事有人管,定期进行调度并检查,确保实现预期目的和效果。

(三)密切配合,形成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密切协调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形成协调配合、相互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管护水平,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市民公共活动空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建成区其他开放式公园、游园的管护职责参照本方案进行划分,不再另行制定。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郑和文化广场、中和路管护职责划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晋宁官方微博
晋宁官方微信公众号

晋宁区微信号

kmjn.gov.cn  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滇ICP备1901195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202530194号    

联系电话:0871-67892322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20001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