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50-48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编号:50-48 反馈问题:昆明市螳螂川总磷长期超标,部分磷化工企业污染防治问题突出 |
整改目标 | 通过“三磷”行业整治,淘汰部分污染防治设施落后、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企业,促进“三磷”行业规范发展,不断改善螳螂川水质。 |
整改措施 | 开展螳螂川流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整治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加强执法监管,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巩固螳螂川流域“三磷”整治成果。对螳螂川流域磷化工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淘汰部分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企业,促进“三磷”行业规范发展。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排查分析螳螂川流域总磷长期超标的原因,制定螳螂川流域总磷污染削减三年攻坚方案。按方案实施综合整治,不断降低水质中的总磷。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三磷”专项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均已进行了整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雨污分流”系统逐步完善,危废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2.晋宁区涉磷企业已严格按照《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技术指南》要求,切实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完善厂区环保手续,规范厂区环保设施,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对照中央、省、市检查反馈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不断规范“三磷”企业发展。 3.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基地涉及的鸣矣河(晋宁段)的几个重点污染源的出水,均采取了工程治理措施,出水均被回用于企业的生产,不进入河道影响水质;涉磷企业均加强了管理,汛期充分发挥初期雨水收集池的调节作用,应收尽收,不让高磷水进入外环境影响水质;园区加强了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避免路面泼洒后雨水冲刷进入河道。多项措施并举,切实降低了污染负荷,2023年1至10月鸣矣河(晋宁段)平均水质为Ⅳ类水,达到了Ⅴ类水保护目标。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责任人:陈贵洪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矣加文 0871-67801831 |
公示单位: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