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
《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
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报告已经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听证报告起草单位联系。
附: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昆明市
(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
的听证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在报区司法局同意的前提下,我局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召开了《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会议地点: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十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51名。包括听证委员3名、决策发言人2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代表37名、听证旁听人5人、听证记录人2人。
(一)听证主持人
陈 昊(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3人)
陈 昊(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婷(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郭树植(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决策发言人(2人)
起云丽(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邢加靖(昆明市土地开发中心国土空间规划与监测利用发展部科长)
(四)听证监察人(2人)
刘月涛(晋宁区纪委监委驻晋宁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郑荣祥(晋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记录人(2人)
李文武(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段丽波(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37人)
魏 华(区人大环城委副主任)
李宗润(晋宁区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
刁子龙(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申 涛(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人武部部长)
陶秋宏(晋宁区宝峰街道办副主任)
朱 毅(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丁 龙(晋宁区二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胡 艺(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 军(晋宁区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杨晓萍(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乡长)
普浩宁(晋宁古滇管委会城建局副局长)
余 伟(晋宁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杨洪坤(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科长)
李继荣(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基建科副科长)
赵智勇(晋宁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副科长 )
祖树梅(晋宁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梁全武(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宋宏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环评科科长)
施长顺(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建办主任)
彭 冲(晋宁区交通运输局综合科科长)
胡学霸(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智刚(晋宁区水务局规划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任碧刚(昆明市晋宁区信访局副局长)
杨 磊(晋宁区审计局城市建设科科长)
张发瑞(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宋秋艳(晋宁区统计局工作人员)
胡 斌(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
沈 涛(中国电信晋宁分公司总经理)
耿锐荣(云南晋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张永芬(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兴隆村委会书记、主任)
周 勇(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东门村委会副书记)
何利仙(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上方古城村委会副主任)
肖 能(晋宁区六街镇六街村委会书记、主任)
张金龙(晋宁区二街镇甸头村委会书记、主任)
姜 娜(晋宁区上蒜镇洗澡塘村委会副主任)
金龙妹(晋宁区双河彝族乡老江河村委会副书记)
普永学(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绿溪村委会村党总支书记)
(七)旁听人员(5人)
李文武(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文雄(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科长)
朱红顺(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杨雪松(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确权科科长)
王 杰(昆明市晋宁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整理科科长)
四、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代表从不同方面对《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37名代表认为原则同意《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现归纳如下:
1.听证代表认为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内容全面,符合晋宁发展实际,一致同意《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
2.完善听证简本中部分内容,如权属调整、文字校核、图例校核的严谨性问题,请作认真修改完善。
3.土地还原率2.3%取值为一年期国债,建议采用初始年前一年国家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
4.加强失地农民技能培训,保障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就《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的基本背景、主要内容、更新调整依据、相关背景、调查成果等作了客观全面的说明;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决策发言人逐一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六、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包括对拟作出决策的赞同意见、反对意见、其他意见及其主要理由作出客观归纳和总结
此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对《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这一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均同意《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尚未提出反对意见。
七、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1.听证代表认为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内容全面,符合晋宁发展实际,一致同意《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
2.关于听证简本中涉及权属调整、文字校核、图例校核的严谨性问题,作认真修改,进行完善。
3.关于土地还原率的问题,因还原率需与全市测算采用标准保持一致,晋宁区在测算取值上不做单独调整。
4.关于加强失地农民技能培训问题,在后期的征地实施过程中认真采纳,保障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八、其他有关情况
附:1.《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记录表》
2.《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证材料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