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第二次会议第7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金阳委员:
非常感谢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第7号提案),该件由我局主办。我局收悉后,成立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领导小组,针对您的提案,积极开展提案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源头分类。晋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市管理局,成员单位主要由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负责有害垃圾、区商务投捉局负责可回收物、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其他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区教体局负责开展在校学校垃圾分类宣传、区住建局负责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分类宣传等,自2019年以来,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前端设施布设,在办公区、公共区域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设置垃圾分类桶。2023年1至5月共开展区级主题宣传活动9次,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例会5次,共发放分类宣传资料6710份、宣传用品1550份,同时维护好已设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消毒杀菌、保持设施洁净、完好。
(二)推进垃圾分类末端处置体系:2020年在上蒜工业园区投入使用“晋宁区废菜叶处置厂”日设计处置规模1000吨;2021年投资55万元新增3辆餐厨垃圾清运车;现正在建设日处置400吨晋宁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30吨餐厨垃圾处置厂,项目计划投资2.8亿元年底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源头减量深化示范创建2023年新增建设3个强制分类示范小区,全区党政机关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倡导“光盘行动”、“绿色办公”、使用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材料等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旅游、住宿(含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行净菜上市,避免过度包装,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各相关部门常态化组织源头减量专项检查通报。
(二)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持续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夯实各级各部门分类主体责任。对行业、单位垃圾分类开展督导检查,结果通报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分类检查指导,月抽查通报、季度考评。全区实行区、街道、社区三级督查,严格分类管理考评,对整治不积极、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企业予以通报。
(三)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解决垃圾分类后终端处置难的问题。
(四)督促各职能单位按照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形式多样化的宣传,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五)深入做好3个强制分类示范小区的示范引领工作,按照《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小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居民小区源头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分类。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春0871-678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