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A类〕
〔公开〕
晋教体函〔2023〕58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二次会议第112号
提案答复的函
陈杨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外来务工子女上学难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晋宁区中小学在校生27806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243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公办学校就读7102人,民办学校就读141人,公办学校占比为98.0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远高于90.9%全国平均水平。
二、办理情况
(一)认真落实“两为主”政策
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稳步推进,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范优化了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政策,98%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二)认真落实“同城同教”政策
随迁子女就学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积极创建公平和谐的学习环境,保障平等共享的社会生活环境,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生活。
(三)纳入保障体系
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认真落实“籍随人走”管理机制。“两免一补”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和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增减。严格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四)明确提交材料
晋宁区严格执行《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昆政办〔2014〕26号)相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父母户籍和孩子的户籍不在一起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居住证明:
(1)由晋宁区内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法定监护人的暂住登记证明(入学当年度2月28日前办理,转学需要满足半年以上)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孩子属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但父母有一方户籍在昆明市主城区的,可不办理居住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晋宁区的实际居住地相关材料(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3.在晋务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晋宁区务工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务工地村(居)委会或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4.昆明市主城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明市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未购买的不需要提供)。
(五)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布点
根据晋宁各片区人口规划,编制《晋宁教育体育设施发展规划(2018一2035)(中长期)》、《晋宁教育设施近期建设规划(2020一2025)(近期)》,并通过了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规划完成后,将作为教体局今后教育规划发展的指导性文本。做好公共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及后续移交工作,继续推进落实《昆明市晋宁区新建扩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依法依规配齐配足教育基础设施。
(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针对城区公办小学学位不足的问题,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晋城第二小学迁建工程;在昆阳城区谋划新建或改扩建1所24班规模的小学,成立昆阳一小分校,消除城区小学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实施九年一贯制学校改扩建工程,扩容提质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落实新建小区配套配建政策,通过小区配建弥补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不足;实施昆阳二小、昆阳三小等8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扩建项目,缓解招生压力。2023年为应对二胎入学高峰,通过拆除功能室改扩建教室18间,其中昆阳一小3间、昆阳二小5间、昆阳三小2间、昆阳四小1间、昆阳九年一贯制学校2间、晋城一小3间、晋城二小1间、晋城五小1间。
(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安排,晋宁区将于2025年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国家评估验收,按照评估指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班,为了顺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各学校尽量控制原有班级班额不在增加,转学过程中,如遇到就近学校不能接纳的问题,可将材料递交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由区级统筹协调安排。
(八)符合政策无条件接收转学学生
晋宁区严格执行《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昆政办〔2014〕26号)相关规定,只要符合相关转学政策的晋宁区学校将无条件接收,不存在组织转学测试的情况。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转学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到晋宁打工做生意、买房子的人逐年增多,流动人员和随迁子女也逐年增加。全区各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保证流动人员适龄子女都能在公办学校与县城孩子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增强服务意识,粘贴入学公告,报名时间与当地居民子女同时进行,统筹安排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畴,与当地居民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和优质教学资源。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加强沟通对接,将相关政策覆盖到各产业园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争取每个有入学需求的家长知晓政策的关键点。
2.加大招生工作的统筹力度。利用营商环境的相关机制和平台,对企业的外来随迁子女提前统计,认真分析学生结构、就学需求、学位供给,提前研判,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种矛盾,维护好社会稳定。
感谢你们对晋宁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普亚佳,0871-67894464)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