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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工商登记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1-04 15:10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2022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 的通告
文号: 关键字: 市场,信息,报送,年度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2022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 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15:10 浏览次数: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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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全各类市场主体应当自2023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报送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2022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限

年报报送公示时限: 20231月1日至20236月30日为避免临近截止期限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建议尽早填报。

三、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

1.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企业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9.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特种设备情况;

11.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信息等;

1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7.特种设备情况;

8.海关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

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三) 个体工商户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特种设备情况;

6.海关管理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四、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接收纸质报告。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或者直接向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五、法律责任

各市场主体对其年度报告内容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继续实行“多报合一”,市场监管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

(二)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特种设备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内的市场主体,须全部依法履行年报责任,做到100%应报尽报。

(三)企业联络员发生变动,可通过原联络员进入公示系统变更或到注册登记窗口申请新联络员备案登记,再进行年报。

(四)企业联络员手机号码变动的,需企业出具证明到登记窗口修改或重新办理备案登记后,再报送年度报告。

(五)企业联络员在报送年报信息时,要本着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填写的各项信息,填报错误的应在6月30日前自行修改。

(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大,请企业联络员错开时间进行年报填报,以免网络拥堵延误年报。

(七)企业联络员在报送年报信息时,必须在“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窗口中填报公司股东信息、股权转让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和著作权)出质信息。

(八)年报工作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将随机抽取市场主体核查公示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或标注)经营异常名录(或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咨询电话

企业联络员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报送年报信息中发现问题,可直接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年报办理窗口或者拨打下列电话进行咨询。

信用监督管理科:13388712012、13388712013、13888695798

昆阳市场监管所:0871-67892315

晋城古滇市场监管所:0871-67816315

二街市场监管所:0871-67891315

上蒜市场监管所:0871-67807315

六街市场监管所:18083878328

宝峰、双河夕阳市场监管所:0871-67845315

     特此通告

      

      昆明市晋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月3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2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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