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前中后”工作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晋宁区劳动监察大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创新“前中后”工作法,通过前置引导、中期协助、后期监察助企、惠企,强化企业劳动监察管理跟踪,切实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前置引导 不让“小事”发生
“一份完整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法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现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正在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普法结束后,工作人员协助企业完成农民工工资保障程序手续,引导企业按规定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达500万元,诸如此类的宣传活动已经开展了12次。
今年以来,晋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盯住规模较大、施工人数多的项目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讲。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特别是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防微杜渐,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中期协助 不让“小事”拖久
“如若企业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罚后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会直接与企业后继运营产生负关联,进而打击企业的入场信心”,晋宁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我们要做的,就是从源头处斩断、从中间处阻断这种负效应。”
据悉,晋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创新开展“双进双联”活动,制定了企业“包保联系对象”,细分联系企业类别,精准派出劳动监察协助小分队进企业进工地,明确内部工作人员权责划分,实现用工企业的“专人联系”机制,全过程联系、全流程协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开展劳动保障的动态协管,及时排查企业劳动保障隐患。同时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小组进劳动者群体活动,在深入企业的同时听取劳动者意见、建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宣传维权途径、维权方式。
后期监察 不让“小事”拖大
晋宁区劳动监察大队立足劳动保障监察,帮助企业在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上纾困解难。引导或责令建设企业完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搭建“企业到银行”的联系桥梁,畅通保证金交存渠道;在发生讨薪事件时,第一时间协调当时双方沟通调解,及时化解欠薪风险。截至11月,劳动监察大队主动深入企业、建设项目巡查监察120余次,督促用工企业整改30余次,完成整改20余次,切实帮助用工企业避免进入“失信联合惩戒”。
今后,晋宁区将不断优化创新劳动监察工作办法,监察重心从“后期兜底”向“前期保障”转移,化解建设企业运营风险,以更高效的劳动监察助力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作者: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