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第3号)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听证报告已经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听证报告起草单位联系。
附: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4日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
《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就《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2点,在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十一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段艳琼(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段艳琼(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郭树植(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志阳(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总督察)
(三)决策发言人:
李龙邦(云南测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润(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科科长)
(四)听证监察人:
周荣才(昆明市晋宁区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
郑荣祥(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五)听证记录人:
李文武(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督查科、政策法规科科长)
徐 伟(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科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魏 华(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副主任)
李 蓉(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 平(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副局长)
宋宏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环评科科长)
张仙明(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施润梅(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吕加兴(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赵常恩(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工矿科科长)
田洪江(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惠凯旋(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富(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副主任)
成 炳(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副主任)
李 成(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办副主任)
旃启彬(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副镇长)
丁 龙(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副镇长)
许万户(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副镇长)
郑 强(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赵 军(昆明市晋宁区双河彝族乡武装部部长)
吴双休(云南磷化集团矿产资源中心总经理)
聂海艳(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七)旁听人员:
李强(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科科长)
朱红顺(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王秀蓉(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宝峰所所长)
张旭(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二街所所长)
王洪云(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双河所所长)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就拟作出重大决策的背景、目的、意义、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和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的可行性作了客观全面的说明。
五、各方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在对《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表示赞同的同时,也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参会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内容;
(二)建议在规划中进一步落实滇池流域、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相关要求。
(三)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管控措施。
(四)加大与林业、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的衔接。
(五)对文本中的数据与文字进一步核实。
六、决策发言人答辩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上述问题,决策发言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七、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情况进行总结
听证主持人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决策发言人的解释说明后,对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的意见、建议及解释说明作了总结评说。听证代表均同意《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尚未提出反对意见。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听证委员会要求决策发言人进行认真研究修改。
附:1.听证会笔录
2.《晋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材料。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