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包谷酒(白酒)”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第十二期
发布时间:2022-11-0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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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食品抽验信息系统,涉及昆明市晋宁区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包谷酒(白酒)”为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
附件:“包谷酒(白酒)”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信息公示表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
(公开属性:依法公开)
附件:“包谷酒(白酒)”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