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宁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昆明市审计局《昆明市省级工业园区2018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昆明市审计局:
2022年1月18日至3月11日,昆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2年5月10日,贵局发出《昆明市省级工业园区2018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审计审计报告》(昆审报〔2022〕16号)和《审计决定书》(昆审决〔2022〕15号)。晋宁工业园区党工委深刻剖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并于5月24日出台了《关于昆明市审计局<昆明市省级工业园区2018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市审计局反馈的20个问题,已整改15个,正在整改5个,未整改0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班子高度重视。审计反馈以来,园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园区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管委会主任、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对审计反馈存在的九个方面20个问题,全面梳理、逐条研究、深刻剖析,在多轮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昆明市审计局<昆明市省级工业园区2018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指向明确,推进顺利。;
三是扎实推进整改。园区党工委压实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整改进度,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各自分工,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督促部门抓实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心协力抓整改的合力。
二、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依据支付工程建设款1470万元。(已整改)
一是召开三次协调会议,查阅相关工程建设档案资料,踏勘项目工程现场。经初步核算,项目累计完成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按50%的分担比例,园区管委会承担金额约为1500万元。现正在对工程项目开展工程审计等工作;
二是对照各级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和办法,深入自查园区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当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认真整改;
三是编制并报送区政府《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腾晋物流项目进场道路建设情况报告》。待区政府研究批复后,按上级要求推进落实(详见附件2)。
2.无依据拨付16家区级单位工作经费2329587元。(已整改)
一是做好宣传解释。在认真学习上级相关要求、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向区级单位作好解释说明;
二是印发《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修订《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额资金支出管理办法(修订)》(详见附件3);
三是确保整改成效,全面杜绝无依据拨付区级单位工作经费。
3.超范围列支接待费用,无公函、超规格接待。(已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了《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及差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规范了公务接待行为(详见附件4)。;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园区各部门专题学习《昆明市晋宁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通知》要求,提高工作人员公务接待相关业务水平,确保今后公务接待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三是确保整改成效。全面杜绝现金报账,规范了业务接待费的报销。
4.违规发放建党98周年先进基层党组织奖励10000元。(已整改)
一是做好宣传解释。安排专人在认真学习上级相关要求、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向基层党组织作好解释说明,以保护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及时回收资金。将违规发放给机关支部等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每个2000元,合计10000元的奖金全部收回晋宁工业园区,晋宁工业园区已全额上交区财政(详见附件5);
三是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学习党内外法律法规,按党章要求严肃做好党务工作,加强党建工作经费管理,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相关业务水平,确保今后党建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5.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在下属企业列支车辆加油费18000元。(已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了《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修订)》,经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
二是及时清缴支付。按照相关程序将列支18000元加油费退还给产业公司(详见附件6);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由党政办牵头对园区现有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进行统一管理。同时,认真审核用车申请,确保车辆严格按规范管理使用。
6.存量资金4589702.12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已整改)
一是梳理存量资金的基本情况,就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产生资金存量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对接财政及项目部门,核准存量资金额度;
二是及时与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对接,就账户解冻,资金调拨等事宜达成一致;
三是全额分两次上缴存量资金,其中第一次上缴31万元,第二次上缴419.069918万元(详见附件7)。
(二)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7.多计政府置换债券本金27000000元,少计政府置换债券利息80196268.41元。(已整改)
一是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就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的本金、利息进行核对,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就政府债券资金的相关政策性进行宣传和学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第一时限进行账务核算,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是已对2020年和2021年多计的政府置换债券本金27000000元、少计政府置换债券利息80196268.41元进行了账务处理(详见附件8)。
8.未按照批复使用定向融资资金。(已整改)
一是查询账务核实定向融资资金收支情况;
二是产业公司整合至国资公司后,归属于国资公司工业板块磷都矿业公司管理,融资相关事宜由国资公司融资部统一负责,已建立相关融资规章制度,举债融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后续融资均遵照《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修订稿)》执行,类似情况没有再次发生。
(三)往来款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9.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款项长期挂账,涉及金额24786367元。(正在整改)
一是对接区自然资源局、区土储中心,就园区2013年购买耕地指标,以及2013年园区使用该指标事宜再次进行对接,梳理相关项目指标数据库;
二是对接土地组价部门及区级土地价格审核部门,就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办法进行分析、研究,拟定化解方案;
三是已编制并报送区政府《关于处置流转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资金的专题报告》。待批准后,及时处置该历史遗留问题(详见附件9)。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0.未按规定报批、未进行评估出租土地。(已整改)
一是对接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税务局,就园区出租土地等事宜进行讨论研究;
二是依据先前开展的土地租赁工作,找差距、寻短板、查不足。学习相关制度和要求;
三是制定和出台《晋宁工业园区零星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范土地报批、土地评估等工作(详见附件10)。
(五)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11-12.应缴未缴利息收入87704.12元、应缴未缴土地租赁款684024.16元。(已整改)
一是及时与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对接,就账户解冻,资金调拨达成一致;
二是组织召开《晋宁工业园区财政政策咨询专题工作会议》,结合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政策,依据实际,确定土地租金的上缴办法;
三是利息收入于2022年7月13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土地租金分两笔进行整改。关于佳鸿宇合公司的租金306000元,已于2022年8月5日缴税33507元,缴非税272493元;关于益海嘉里公司的378024.16元,已交税款54060.14元,余323964.02元。由于当前税务征期尚未达到,园区已将资金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待达到征税期间,及时缴税。同时,园区与益海嘉里公司就租金低于税款事宜进行合同谈判,并达成一致,补充协议正在走流程当中(详见附件11)。
(六)下属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其他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
13.虚增资产管护收入及成本导致虚增财政收入。(已整改)
一是查询账务,根据晋工委通[2012]158号、晋工委通[2012]159号两个通知要求,2012年至2017年期间按3%确认管护费收入125183270.00元;
二是经核查,2013年12月按审计要求“据财政局回函”冲减2012年多计管护费收入35750.00元;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2019年12月审计冲减管护费收入89201177.48元并同时冲减相等金额的应收账款,其中:冲减区财政局应收款项39872561.48元,冲减园区管委会应收账款49328616.00元,剩余未做调整的金额35946342.52元;
三是核实35946342.52元未做调整的原因,是因为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做全部调整,仅调整了89201177.48元;
四是对35946342.52元区财政局应收款项做账务调整,并于2022年7月8日调整完毕(详见附件12)。
14.包装项目取得贷款。(已整改)
一是查询账务、收集资料核实项目贷款情况;
二是产业公司整合至国资公司后,归属于国资公司工业板块磷都矿业公司管理,公司融资相关事宜由国资公司融资部负责,已建立相关融资规章制度,举债融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后续融资均遵照《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修订稿)》执行,自审计结束至今,类似事件没有再次发生(详见附件13)。
15.大额借款长期未收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正在整改)
一是针对借款合同,为保障确保债权不灭失,公司按程序报区政府同意《德展公司借款合同展期协议》;
二是与园区管委会、德展项目债权人对接相关债务、整合、盘活等事宜。截止目前,领导小组多次与具有一定实力的客商进行招商洽谈,并结合项目实际开展了业态布局研究,与相关意愿较强的企业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但由于项目体量较大,难度较大;
三是积极开展项目区域的盘活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引入新项目、项目回购等方式,逐步化解德展公司债务,获取资金清偿。
四是出台《晋宁区加快化解重大产业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班,加快项目盘活,及时追回资金(详见附件14)。
16.在工会经费中违规发放儿童节慰问补助18200元。(已整改)
一是查询账务,落实儿童节慰问补助领取人员名单及金额;
二是核实领取补助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对已离职人员查询联系方式,联系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慰问补助;
三是按照领取人员名单及金额全额收回发放补助,于2022年6月28日将全部违规发放资金共18200元存缴昆明市晋宁区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账户(原产业公司工会已撤销)(详见附件15)。
(七)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17.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正在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结合园区实际,研究分析园区财政财务处理办法;
二是组织召开由区审计局、财政局、税务局和园区管委会各局、室负责人参加的《晋宁工业园区财政政策咨询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园区现状,谋划园区财政财务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三是编制并报送区政府《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晋宁工业园区的财政机制体制进行优化的专题报告》。待区政府研究批复后,整改落实(详见附件16)。
18.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正在整改)
一是对园区“预拔经费”科目的每一笔业务进行精准、全面查询,梳理园区自成立以来区委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认真分类分析;
二是组织召开由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和园区管委会各局、室负责人参加的《晋宁工业园区财政政策咨询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每一笔“预拔经费”产生的原因,研究谋划解决的办法;
三是编制并报送区政府《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化解晋宁工业园区财政“预拨经费”问题的专题报告》。待区政府研究批复后,逐步整改落实(详见附件17)。
(八)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9.管委会违规向民营企业出借国有资产,长期未收回。(正在整改)
一是针对借款655600元给开远市立中建筑安装经贸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邓玉昌垫付农民工工资事宜。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接,该案的判决执行2012年已交由开远市中院处理。园区与开远市中院对接得知,该案执行已转回晋宁区法院执行局处理。园区与区法院执行局对接,执行局正在查询。下一步,园区将加快对接,争取案件早日执行;
二是针对管委会向云南建投第二安装工程公司、昆明凌云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726501.66元未收回事项。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三家公司归还借款。截止今年六月底,已收回借款1726501.66元,剩余100万元按调解书约定最迟于今年12月底收回(详见附件18);
三是针对管委会借款给昆明德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尚有3142770.60元未收回事宜。与产业公司、德展项目债权人对接相关债务、整合、盘活等事宜。与省物流集团对接其公司债权事宜,明确整个德展公司的债务总额。对接市中院,就项目拍卖等事宜进行协商。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确保借款逐步收回;
四是针对借款800000元用于垫付园区晋城基地佳鸿宇合项目施工方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工工资事宜。园区与佳鸿宇合、福建九鼎公司协商,最终签订了合同协议,追回了借款(详见附件19)。
(九)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20.食堂管理问题。(已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修订了《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食堂管理(详见附件20);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各部门专题学习《昆明市晋宁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通知》要求,提高工作人员公务接待相关业务水平,确保今后公务接待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三是确保整改成效。全面杜绝白条做账,规范了记账核算。
三、下步打算
一是切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整改任务工作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审计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园区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是推动园区各项事业全面提升。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把审计整改工作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积极融入和服务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工作思路和举措落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具体的工作实绩来体现巡察成果,加快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和产业链提升,为助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晋宁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附件一
审计指明自行纠正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
(此表由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60日内回复审计机关)
审计指明自行纠正问题整改情况 | 1.无依据支付工程建设款14700000元事宜,已整改; 2.无依据拨付16家区级单位工作经费2329587万元,已整改; 3.超范围列支接待费用,无公函、超规格接待,已整改; 4.违规发放建党98周年先进基层党组织奖励10000元,已整改; 5.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在下属企业列支车辆加油费18000元,已整改; 6.存量资金4589702.12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已整改; 7.多计政策置换债券本金27000000元,少计政府置换债券利息80196268.41元,已整改; 8.未按照批复使用定向融资资金,已整改; 9.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款项长期挂账,涉及金额24786367元,正在整改; 10.未按规定报批、未进行评估出租土地,已整改; 11-12.应缴未缴利息收入87704.12元,应缴未缴土地租赁款684024.16元,已整改; 13.虚增资产管护收入及成本导致虚增财政收入,已整改; 14.包装项目取得贷款,已整改; 15.大额借款长期未收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正在整改; 16.在工会经费中违规发放儿童节慰问补助18200元,已整改; 17.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正在整改; 18.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正在整改; 19.管委会违规向民营企业出借国有资产,长期未收回,正在整改; 20.食堂管理问题,已整改。 | ||
备注 | |||
被审计单位 |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回复日期 | 2022年8月5日 |
附件二
审计决定执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反馈表
(此表由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决定60日内回复审计机关)
审 计 决 定 执 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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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量资金4589702.12元已全额上缴。实际上缴450.069918万元。差额部份为原利息和账户管理费等,调整后单独上缴(原为87704.12元)。 2. 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771728.28元,已分类上缴或处置。利息收入实际上缴117456.86元(原为87704.12元),土地租赁收入中,已缴税87567.14元,缴非税272493元。其余因尚未到征期,暂未缴纳。 3. 违规发放的建党98周年先进基层组织奖励10000元,已全部收缴并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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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建 议 采 纳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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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 涉及的土地租赁税款与非税收入,增值税已全部缴纳。但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于税收政策为按年度征收,不能提前缴纳或预缴,故只能到达征期后,及时、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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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被审计 单 位
|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回 复日 期 | 2022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