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与晋宁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合力推进晋宁区考场开考准备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为群众提供便利的考试服务,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考试环境。6月9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全俊鹏带领市车管所科室业务骨干到机动车驾驶人晋宁区考场调研、指导推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开考准备工作,晋宁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元亮及交警大队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考场投资方负责人包广明、陈亚龙等陪同调研。
在机动车驾驶人晋宁区考场,全俊鹏一行人首先对考试场地、考场的软硬件设施等进行了实地查看。随即,全俊鹏组织召开业务指导会议。
会上,各参会人员结合实际,围绕晋宁区考场开考准备工作进行讨论。最终,市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晋宁公安分局、考场投资方达成第一阶段以测试考试数据为主、第二阶段以测试考试组织及考试管理为主、第三阶段以测试考场承载力及应急能力为主,分三个阶段开展晋宁区考场的开考准备工作的一致意见。
全俊鹏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快工作步伐。目前,机动车驾驶人晋宁区考场已经通过验收,可以投入使用。为缓解昆明大型车辆考试压力、为群众提供优质考试服务环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工作步伐,一方面考场投资方要尽快完成软、硬件配置、调试工作,另一方面考场服务购买主体方要尽快完成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在支队车管所相关科室人员的配合、指导下规范开展考场考试工作。二是各尽其职,紧密配合。试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相关单位在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紧密配合,务必协力配合,全力推动并组织好晋宁区考场的试考及后期考试工作,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机动车考试环境。
晋宁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元亮表示将会从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晋宁区考场的开考工作,严格落实考试管理、考试组织等相关规定制度,打造服务优、严纪律、高标准的考试员队伍。同时,考场投资方包广明表示将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完善考场设施,建立硬、软件一流的机动车驾驶人考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