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催报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0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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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市场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22年6月30日截止。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填报2021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也可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请尚未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6月8日)抓紧登陆公示系统进行申报。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法分子利用提醒年报公示,诱导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套取银行卡号及验证码等信息时,请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附件:
1.昆明市晋宁区未年报企业名单(1124户)
2.昆明市晋宁区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16户)
3.昆明市晋宁区未年报个体工商户名单(4085户)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