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强化招标投标廉政建设,现将《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2年6月30日前为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过渡期,招标计划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及时发布即可,提前时限不做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区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严格按照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的规定执行。招标项目如有调整,需及时补发招标计划。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871-67898552。
附件:1.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 试点工作的通知
2.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附件1:昆政务通〔2022〕4号关于做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