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服务项目信息公开——歇业备案
设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实施机关: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关: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机关:无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涉及中介服务项目:无
申报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数量要求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2 | 《歇业备案承诺书》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签字和加盖印章 |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书、受理、审查、决定。
特别程序及期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免费
受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东凤路欧陆广场信合大厦主楼二楼市管窗口
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昆阳大街346号(昆阳市场监管所);
晋宁区晋城镇庄蹻路(晋城、古滇市场监管所);
晋宁区二街镇肖家营老大街(二街市场监管所);
晋宁区上蒜镇滇王路81号(上蒜六街市场监管所);
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龙翔路(宝峰、双河、夕阳市场监管所)
咨询电话:0871-67895949(审批科)0871-67892315(昆阳市场监管所); 0871-67816315(晋城、古滇市场监管所); 0871-67891315(二街市场监管所) 0871-67807315(上蒜、六街市场监管所) 0871-67845315(宝峰、双河、夕阳市场监管所)
投诉电话:0871-67808769(昆明市晋宁区纪委驻区发改经贸局纪检监察组
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