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2022年一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总结
按照《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行季报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本着以自查促工作、以检查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明确了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行政审批、非税收收入等制度,为今后我局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三)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
按照市公平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情况如下:
1.我局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不存在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的情况;
2.不存在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的情况;
3.我局严格执行排污费的核定、征收程序,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取消过渡账户,实现排污费直缴。不存在安排财政支出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挂钩的情况。
4.我局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过程中,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不存在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或违法披露、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四)履行审查义务,扎实清理了2022年3月23日前印发的文件。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区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