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答复的函
〔A〕
〔公开〕
昆公晋函〔2021〕123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桂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文明养狗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养犬的人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养犬给小区居民带来的“难题”。宠物狗在公共空间随地大小便、时不时的聚群出现在人群中等情况,让小区居民感到很是心烦。面对宠物狗带来的问题,需要养狗人士和相关部门共发力,实现人与宠物和谐相处的新风尚。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提案办理方案。治安管理大队高度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会议,认真对《关于规范小区文明养狗的建议》提案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及时与委员沟通对接,取得理解支持。
(二)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各成员单位在管理区域内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提高群众对文明养犬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2020年6月17日、7月23日先后两次组织开展全区文明养犬集中宣传活动。7月24日,参加全区“文明城市齐心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团员青年做表率”主题活动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8月9日,参加晋宁区“文明城市齐心创·文明村镇做表率”养犬管理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和区公安分局各部门共开展教育宣传200余次,劝导文明养犬620余次,依托晋宁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开展文明养犬宣传16次,播放相关音视频累计400余小时,张贴管理公告2300余份,发放昆明市养犬信息登记小册子17000余份,文明养犬倡议书1900余份,发放犬绳、犬牌180余份。
(三)强化养犬管理,联合各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将文明养犬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集贸市场的管控、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管理工作相结合,发挥各自管理职能优势,产生“乘法效应”,形成工作合力。其中,公安和城管工作人员在大街小巷携带笨重的抓捕工具与流浪犬“斗智斗勇”,前方堵截,后方追击,左右围剿,还要冒着被流浪犬只咬伤的风险,勇于承担起收缴流浪犬只和烈性犬只的工作。去年,全区共办理电子犬证735份,收缴流浪犬只273只(其中公安200只,城管73只)。2021年至今已收缴流浪犬只194只。
(四)充分发挥公安打击职能,深入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晋宁分局强化打击职能,由治安大队牵头分局10家派出所开展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以加强文明养犬巡查工作为抓手,结合“三查三告知”集中统一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区养犬管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路段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重点区域禁养烈性犬只管控措施,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纵犬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去年,晋宁分局共开展不文明养犬行政处罚14起,并将其中1起行政处罚做成警示教育案例发给38家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作为宣传教育资料。2021年至今不文明养犬行为已处罚6起。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整合资源力量,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区域昆阳街道办的养犬管理工作力度,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
(二)结合晋宁区创文工作重点区域包保责任网格表,突出重点、守点保面,严管、严查、严处、严罚不文明养犬行为,不断提高晋宁区养犬管理工作效能。加大整治力度,提高工作质效。结合不文明养犬行政处罚工作,督促各派出所落实好属地责任,对照问题点位对标对表落实整改,避免同一点位反复出现问题,同一问题反复出现,推动养犬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按照《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和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强化宣传教育,找准工作发力点,创新工作手段,加大工作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及时解决,着力提升不文明养犬行为发现、查处和整治能力,切实提高分局养犬管理工作水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1年8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晋宁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67802313)
抄送:区政府办,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