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答复的函
〔A〕
〔公开〕
昆公晋函〔2021〕122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答复的函
吴桂云、刘昆、张静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交通法规宣教进机关》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晋宁区辖区有管理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各1条,县道15条,乡道430条,其他专用道路48条,道路总里程1144.7公里;全区有机动车11.9万辆,机动车驾驶人员24.5万人。2020年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各项工作,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3571起,事故造成27人死亡,1130人受伤;查获酒驾违法犯罪案件831起,其中:晋宁辖区党员、公职人员涉酒驾交通违法1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下降6.76%,死亡下降22.82%,受伤人数下降12.2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5.76%;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付出巨大努力,也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肯定。由于晋宁区路多、车多、驾驶人员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需求不平衡,存在短板,部分工作的重心仍处于管理的末端,没有触及管理的源头;交通安全的管理应从法规宣教这一源头抓起。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提案办理方案。交警大队高度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会议,认真对《关于交通法规宣教进机关》提案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及时与委员沟通对接,取得理解支持。
(二)组建交警“大篷车”流动服务队,认真落实提案办理事项。为做好交通法规宣教进机关工作,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交警大队抽调法宣、车管、事故、办公室等部门资深力厚专业人员组建“大篷车”流动服务队,进机关开展宣教工作。活动中,设立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咨询台、非现场违法处理点、交管业务咨询点等,通过点对点现场解答干部职工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面对面征求职工干部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场为职工干部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业务、引导、教授干部职工通过“昆明交警星级服务”或交管“12123”APP实现车驾管业务“网上办、指尖办”,将交管便民服务送到机关,让干部职工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交管业务,同时重点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处罚标准、逃避酒驾醉驾的误区等内容向干部职工进行讲解,并从违法、违纪、社会经济等方面分析了酒驾、醉驾的政治账、家庭账、经济账、名誉账“成本”和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号召干部职工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促进机关干部职工对交警工作的了解与认可,构建警民之间互信、互敬的和谐关系。
(三)拓展“大篷车”流动服务,深入农村地区“为民办实事”。交警大队“大篷车”流动服务队还深入六街、夕阳、二街等偏远乡镇,开展“街天赶集日交通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下乡流动服务活动,将交通法规宣教工作进行拓展延伸。工作中安装办公设备现场为山区群众处理简易交通违法,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耐心解答群众在办理交通管理业务遇到的疑难和问题,通过现场讲解交通管理推行的“四类”交通违法不予处罚、“二十类”交通违法警告首违不罚、学法减分等便民利民措施,倡议大家杜绝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严禁到山林防火带行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传递交通安全常识,预防农村地区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期间,交警大队共组织开展“大篷车”下乡流动服务活动4次,接受群众咨询420人次,回答车驾管疑问326条,为群众查询交通信息175条,教会山区群众使用交管APP27人,处理简易交通违法11起,登记报废车信息3辆。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持续开展“大篷车”流动服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交管业务“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的问题,通过“大篷车”流动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该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严守交通法律法规,在接下来的工作和生活中示范带头、守法担当,做文明交通的带头者、践行者、传播者,以实际行动营造晋宁辖区良好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1年8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晋宁分局交警大队 67802784)
抄送:区政府办,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