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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11-17 09:19
名 称: 晋城镇龙潭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垃圾转运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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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镇龙潭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垃圾转运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7 09:19 浏览次数: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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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镇龙潭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垃圾转运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 JKMJN2021110114

招标项目名称 晋城镇龙潭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垃圾转运站)项目

建设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晋城街道办事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镇龙潭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垃圾转运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晋发改发【2019】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晋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晋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晋城镇龙潭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垃圾转运站)项目,具体范围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晋城镇龙潭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垃圾转运站)项目土建部分(设备部分暂列金4733440.00元,不包含在本次施工内容中),具体范围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总投资:1300万元

     招标规模:11071534.52元

 2.4 资金来源:国债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晋城街道办事处龙潭路西侧

 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1-12-10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2-04-10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规范要求,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6 其他:(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状况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

 4)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2018年至今)投标人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的;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工程)。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内提供原件扫描件);

 6)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预留不低于3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投标人以分包方式响应政府采购预留份额的要求

 本采购项目允许分包的服务有:劳务作业内容;本项目的施工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A.大型企业作为投标主体参与投标且选择以分包方式响应政府采购政策的,分包给中、小、微型企业的金额比例不小于总报价的30%,其中小、微型企业占比不得小于60%。

  B.中型企业作为投标主体参与投标且选择以分包方式响应政府采购政策的,分包给小、微型企业的金额比例不小于总报价的18%,但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

 C.小、微型企业作为投标主体参与投标的可以不分包,也可以将允许分包的服务内容分包给其他满足小、微型企业,但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

 D.上述中、小、微型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各投标人不得出现同时分包给同一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否则,相关投标资格审查均不通过。

  F.投标人应当按规定要求填写拟分包金额及占比。

 G.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视同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11 10:53 至 2021-11-1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02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发布的《昆明市政务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智能解密、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 智能解密、开标,操作方法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无须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晋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阔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庄蹻路81号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鸥陆广场一期10栋410

招标联系人:钱杰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志程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7815837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9988420690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80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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