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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111-46353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1-05 16:41
名 称: 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晋城街道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信息公告(白酒、冰糖、淡水鱼)
文号: 关键字: 晋城街道,不合格食品,处置

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晋城街道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信息公告(白酒、冰糖、淡水鱼)

发布时间:2021-11-05 16:41 浏览次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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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晋城街道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为:

1.白酒检验依据DBS53/007-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标准要求,检验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总酯(以乙酸乙酯计)及乙酸乙酯等8个项目,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共1批次,不合格项目:乙酸乙酯,下达令改正通知书,整改办法:一、召回不合格产品销毁处置,二是将产品送检合格后再生产经营并立案进行查处。

2.单晶冰糖,检验依据QB/T1173-2002《单晶冰糖》标准要求,检验项目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等5个项目,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共1批次,不合格项目还原糖分目前正在调查处置中。

3.淡水鱼,检验依据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恩诺沙星等7个项目,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地西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办法:一、召回不合格产品销毁处置,二是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立案进行查处。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2021-白酒、冰糖、淡水鱼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5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2021-白酒、冰糖、淡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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