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1年度1-9月数据统计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1年度1-9月数据统计
1.强力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强化民政兜底保障工作。落实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动态管理精准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1502户2016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3683户次18497人次743.9453万元;共有特困人员259户265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2390户次2436人次基本生活费208.9152万元和护理补贴33.1476万元。认真开展低保、特困人员专项清理及动态管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止2021年9月,共清理核减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117户193人,共发现新增城乡低保90户120人;新增特困人员5人、退出1人、注销死亡12人。落实临时救助和急难型救助及时高效。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其他困难群众积极实施社会救助。1-9月份共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25户655人次,发放救助金55.96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对象15人次0.58万元;救助低保对象41人次7.5万元。督促乡镇(街道)加大急难型救助力度,实施急难型救助9户9人次,发放救助金10.1万元 。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底保障工作。以夯实群众“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重点关注建档立卡户、边缘户、返贫监测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的生活变化,防范这部分群众返贫致贫。截至6月,全区城乡低保对象中共有建档立卡户54户84人,全区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有32人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范围。聚集特殊困难群众,做好慰问工作。4月份制定下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的通知》,截止10月20日,8个乡镇(街道)共走访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2511人次,慰问金支出484190元。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定发放工作,2021年1-10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资金33966人次,共272.062万元,发放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31个。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力度,截至9月17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人次。二是加大民政救助政策培训和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区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加大网上低保业务办理的宣传工作,积极推行“一部手机办低保”,全区8个乡镇(街道)的民政办工作人员和137个村(社区)民政事务员参加了培训。同时加大走访宣传力度,按照政策及时为困难群众解决政策问题14个,解决个案10个,发放宣传资料1121份,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7次,利用手机平台推广活动62场次。三是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完成区中心敬老院“公办民营”改革工作。持续推进中心敬老院区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加挂区失能照护中心牌子,完成监控系统、老年人呼叫系统安装,办理医务室从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改造厨房电灶1台、护理型床位108张。积极开展“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依托已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为老助餐服务。目前已有3家“老年幸福食堂”开展运营,持续在昆阳街道月山社区、储英村及下方古城村,上蒜牛恋村逐步辅开此项工作。完成夕阳乡木杵榔村老年活动场所、二街镇栗庙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昆阳街道甸心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晋城镇草村、六街镇六街村、上蒜镇宝兴村三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共33个,养老床位3081张,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180人,今年累计服务老年人236人。1-8月,累计拨付各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272.15万元,其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及各级福利彩票支持养老项目资金236.15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36万元。拨付民办养老机构消防提升改造补助46万元,养老床位运营补助5.64万元,养老护理员补助0.48万元。完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信息完善工作,发放2021年1-9月份全区高龄津贴46576人次411.55万元。四是进一步加强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1-10月份,发放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儿童基本生活费354人共42.3636万元,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52人次4.36万元。提升“儿童之家”服务能力,完成各乡镇(街道)10名儿童督导员、137名村(社区)儿童主任“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妥善安置身处危险的困境儿童9人,有效排除未成年人保护风险隐患。不断规范儿童收养工作,于2020年11月起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签订收养评估服务协议,委托开展收养评估工作。五是提升婚育新风三年行动成效。深入扎实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成立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关于倡导婚育新风相关内容,提升执行力,促进婚育新风三年行动见到实效。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已建成婚姻家庭辅导室1个,预计今年底投入使用。六是积极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完成晋城撤镇设街道工作。启动《晋宁区地名志》编纂工作,目前正在编撰第二稿。按照市局“将‘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筛选上报红色地名21条。完成2021年第四轮行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分别与昆明市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区、易门县、峨山县、澄江市完成边界联合检查实地勘测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2.强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力度推进城乡社会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社会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2021年培育打造6个社区治理示范点和24个乡村治理示范点。探索形成《晋宁区2021年城乡社会治理示范村(社区)创建评分细则》,指导示范点创建工作。二是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加大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按照“严把入口、加强监管、重点引导”的原则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管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严肃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发展公益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在8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了8个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拟计划年内在全区每个城市社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总数不少于10个,村改居社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总数不少于5个。截止目前,全区村(社区)培育发展了社区社会组织141个。三是加强社工服务站建设。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晋宁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整合建设资金开展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建设。目前,全区已成立8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下拨各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项目建设补助经费共120万元,截止10月份,全区8个社工服务站共已投入资金496万元(上级补助120万元,自筹资金380万元),二街镇、双河乡、夕阳乡社工站已启动项目实施。
3.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实施。一是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落实改革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晋宁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通〔2018〕47号),截止10月,累计下拨殡葬惠民补助资金240.25万元,累计享受殡葬惠民补助群众1697人。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三个100%”的落实。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制定印发《晋宁区”三沿六区“坟山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三沿六区”范围内违规坟山墓地进行综合整治,截止9月30日,共集中整治坟墓741冢,种植乔木13428株,灌木3260株。二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投入,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去年以来,整合各类资金共投入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198万元,其中:双河乡公墓14万元,夕阳乡公墓25万元,上蒜镇公墓30万元,六街镇公墓56万元,晋城镇小海公墓13万元,二街镇公墓30万元,宝峰街道公墓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