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晋宁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JKMJN2021110108
招标项目名称 晋宁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宁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发【2021】10号、晋发改发【2021】44号文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晋宁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增加投资设计规模为1.5 万m3/d,具体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新建部分:新建处理规模为1.5 万m3/d 的反硝化生物滤池1 座、气浮池1 座,同时新建鼓风机房1 座、新建除臭生物土壤滤池1 座、储泥池1 座、新建进、出水在线监测用房各1 座、新增污水厂自控系统、监控系统等;其中,反硝化生物滤池占地面积476.30m2,气浮池建筑面积694.60m2,鼓风机房建筑面积117.2m2,生物土壤滤池占地面积168.23 m2,在线监测用房建筑面积57.34 m2。本次新建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1562.22 m2。 (2)改造部分:改造现状高效纤维滤池为D 型滤池,对现状氧化沟、污泥脱水系统、厂区配电以及污水厂设备进行改造。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土壤氡检测、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等满足施工及设计要求的所有勘察内容,并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该项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最终勘察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任务书为准; (2)工程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及配套附属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3)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各子项目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及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2.3 总投资:5312.45万元
招标规模:4367910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310号
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1-12-01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2-03-01
2.7 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计划工期:①工程勘察:30日历天(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包含工程勘察完工并提供完整的勘察报告的时间。如需要分批施工,每批次工期以此工期为准);②工程设计35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成果资料,其中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资料,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③施工期:120日历天。
2.8.2质量要求:①工程勘察部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标准等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②工程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③工程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4分包要求: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8.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2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5.3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5.4 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17-2019或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
3.5.5 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2018-至今)承担过下述类似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
①项目总投资额3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设计至少1个
②项目总投资额3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至少1个。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
3.5.6 主要管理人员:
①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②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2018-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1个(指总投资额35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3.5.7 企业信誉: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8-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5.8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9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二个或二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10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提供给招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04 16:47 至 2021-11-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25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kmggzy.com)。
注: 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
②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
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晋宁区永乐大街云南磷化集团研发办公综合区办公大楼6楼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楼913室
招标联系人:韩工 招标代理联系人:和工、钱工(13888838898)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4873766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0871-63114071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807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