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www.kmj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0531-202110-44948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0-20 17:10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六街镇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处置信息公告(汇钧鸿、庄源)
文号: 关键字: 2021年,六街镇,不合格食品,抽检处置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六街镇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处置信息公告(汇钧鸿、庄源)

发布时间:2021-10-20 17:10 浏览次数:159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街镇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处置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昆明市晋宁区庄源酒坊2021年4月5日生产的高粱酒抽检依据DBS53/007-200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酸计)、三氯蔗糖、总脂(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指标,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共1批次,不合格项目:总酸(以乙酸计)、总脂(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整改办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晋宁晋城耿忠酒房2021年5月28日生产的包谷酒抽检依据DBS53/007-200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酸计)、三氯蔗糖、总脂(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指标,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共1批次,不合格项目:总酸(以乙酸计)、总脂(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下达文书:晋市监罚(2021)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整改办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谷酒3公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016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六街镇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汇钧鸿、庄源)



>
晋宁官方微博
晋宁官方微信公众号

晋宁区微信号

kmjn.gov.cn  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滇ICP备1901195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202530194号    

联系电话:0871-67892322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20001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