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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104-394034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4-01 09:43
名 称: 晋宁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文号: 关键字:

晋宁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21-04-01 09:43 浏览次数: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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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晋宁县教育局

一五年十二月

目 录

一、 规划的背景及依据

(一)规划背景

(二)编制依据

(三)范围和期限

二、 发展基础和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

三、 “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 “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二)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

(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

(五)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

(六)重视和扶持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

(七)推进继续教育优质多元发展

(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1. 改革资源配置方式

2. 改革与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3.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4. 招生制度改革

五、 推进重点工程和项目实施

(一)学前教育发展工程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工程

(三)高中“扩容提优”工程

(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五)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七)教育信息化工程

(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六、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政府职能部门责任

()依法加强教育投入

(四)推进依法治教

(五)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六)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七)优化教育社会环境

(八)加强校园综合治理

七、 规划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

(二)完善评估制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

附件12014——2020年分乡镇、分年龄学龄人口数据(预测)表

附件2:教育工程项目汇总表

附件3:有关概念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全面优化教育结构,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晋宁教育现代化步伐,根据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和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 结合晋宁县现代新昆明南城、西城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十三五”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的背景及依据(一)规划背景

教育是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基石,是现代化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工程。晋宁未来的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十三五”时期,是晋宁县教育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聚焦晋宁县现代新昆明南城、西城战略定位,随着晋宁县进入第一板块和南城、西城建设步伐加快,晋宁县融入主城一体化发展,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品质,经济结构转型,县外人口入迁集聚,对外交流多元开放,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人民群众对教育的优质、多元需求愿望强烈,办人民满意教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科学规划教育“十三五”显得尤为重要。

(二)编制依据

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2012年11月8日)

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30日)

3.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年10月29日)

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7月29日)

5. 《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6. 《云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2014年12月31日)

7. 《昆明市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文件精神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昆办发〔2014〕7号)

8. 昆明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

9. 晋宁县“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10. 中共晋宁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11. 晋宁县南城、西城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三)规划适用范围和期限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晋宁县行政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市管中等职业学校。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发展基础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晋宁县委、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各级党委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 教育普及更加广泛与“十二五”初期(2010年底)相比,截至2014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由84所增加到96所,在校生由41747人增加到43892人,教职工由2843人增加到3675人,专任教师由2497人增加到2792人;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班)率由93.93%提升到96.04%,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57.93%提升到84.57%。

表1:晋宁县“十二五”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总体情况统计表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学校数(所)

85

88

90

95

96

在校生(人)

41747

45889

45632

45447

43892

教职工数(人)

2843

2953

3345

3588

3675

专任教师数(人)

2497

2528

2704

2795

2792

学前3年毛入园(班)率(%)

93.93

94

90.9

95.21

96.04

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01

99.63

99.29

99.51

99.57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57.93

86.2

88.47

87.41

84.57

数据来源:晋宁县2010年-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

2.办学条件有效改善。2006年率先在昆明市开展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推进工作,积极实施《晋宁县关于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与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的实施方案》,优化学校布局。通过35所标准化学校建设、校安工程及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全县中小学的校园生均占地、生均教学及其辅助用房面积指标达国家标准的学校比例达到94.7%,教学仪器设备达标率增加到95.8%,在标准化学校就读的学生,占全县中小学在校学生总数的96.9%,中小学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设备三项指标达到国家办学的标准。3.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幼儿园建设提速升级,2014年,组织实施“春风化雨行动”,稳步推进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完成8所民办幼儿园校舍加固改造,创成3所省一级三等示范幼儿园;义务教育发展逐步均衡,2010年被省政府授予“两基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5月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被市政府评定为“优秀”等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特殊群体入学率达100%,2014年妥善安置5770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2014年晋宁一中搬迁新建项目建成并准备投入使用,创建云南省高完中一级三等学校通过市级复评;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扩大,全县高考总上线率达99%以上;职业教育加快发展,2011年成为云南省省部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

4. 财政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十二五”期间,财政性教育投入增长了81.29%,教育总投入均衡增长,全县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比重稳定在4%以上,规模以上教育固定资产投入和争取上级资金做到均衡发展。2010年-2014年,完成规模以上教育固定资产投资6.1723亿元。

表2:晋宁县2010年、2014年基础教育投入统计表

项 目

2010年

2014年

差值

财政性教育投入总数(亿元)

2.78

5.04

+2.26

全县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比重(%)

5.01

4.93

-0.08

规模以上教育固定资产投入(亿元)

1.26

1.13

-0.13

争取上级资金(亿元)

0.44

0.53

+0.09

数据来源:1.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2.报发改局争取上级资金报表。

(二)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晋宁县教育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

国家教育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全面优化教育结构,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战略部署。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和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 等政策性文件,为推动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晋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全面转型和城市化深度发展关键期。晋宁县现代新昆明南城、西城的战略定位,晋宁县融入主城一体化发展,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品质提升势在必行。晋宁县经济结构转型,县外人口入迁集聚显著,国内外交流更加多元开放,社会结构从纵向垂直向横向扁平的网格化方向转变,城市化深度发展,期待与之相匹配的充满活力的品质教育来输送更多人才、提供智力支持、保障民生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城市功能、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进一步提升,对城市文明水平、教育发展层次、教育质量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随着南城、西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深度发展,城市品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期盼。教育作为一种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服务),已经成为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必然要求党委、政府站在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高度,优化整合全社会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协调发展各类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区。

晋宁教育面临各种挑战。一是城市化进程加快、产业调整和国家二孩政策的实施,外来人口急剧增长,本地户籍人口也将增加,城区楼盘建设与交付,都凸显出了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教育规划布局有待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二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有学可上”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之后,人民群众对子女教育越来越重视、期望越来越高,对“有好学可上”的需求日趋强烈,教育结构还不够合理,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城区优质学校规模超大,在办学条件方面造成部分生均办学指标不达标。在普职成幼的教育结构中,普教发展相对较快,职教、幼教和特殊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学前教育城乡差距较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低。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够协调,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在由速度、数量型向规模、质量、效益型转轨的过程中,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要,职业教育能力有待全面提升。三是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矛盾,教师数量不足,年龄有偏高的趋势,教师专业水平与课程改革需要仍有差距。高水平、高素养的骨干教师队伍数量不足,骨干教师、名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机制力度不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欠缺,教师专业实践经验不足,专业技能不强。四是学生德育、课程改革、教育科研形式化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依然存在。对学生心灵塑造和心智内涵的开发重视不够,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高,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五是学校管理制度,办学理念不新,办学特色不明,教学管理维持性色彩浓厚,改革创新性淡薄。六是传统的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不适应教育发展要求,社会环境与教育优先发展还不够合拍。七是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重视学业知识、轻视全面发展、忽视特长发展的现象依然存在,课堂教学行为还存在不适应新课程要求和学生认知规律的地方,通过教育科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研究水平还不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缓慢,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晋宁教育必须把握这一历史契机,直面挑战,深化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丰富优质教育资源,完善教育体制机制,激活教育发展活力,实现城乡各级各类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服务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老百姓对优质多样教育的需求。

三、“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晋宁县教育事业“十三五”的改革与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四个全面”总布局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聚焦晋宁县现代新昆明南城、西城战略定位,紧密围绕晋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优化教育资源、创新教育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动晋宁教育由资源规模、教育质量的发展到资源足、质量优的品质化发展转型。建设人力资源强县,推动晋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为建设幸福和谐新晋宁提供强有力的人文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优先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兴办教育。在建设幸福和谐新晋宁及晋宁县融入主城一体化发展中,统筹兼顾,全面提升,依法治教,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2. 均衡推进。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不断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水平,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队伍、学校生源、办学质量等方面向高水平均衡方向发展,加快缩小区域内教育差距,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公民平等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

3. 激励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机制和教育评价制度。以制度创新和特色发展作为品牌建设的主要途径,建立完善学校特色建设激励机制,强化教育科学研究,健全校本教研体系,推进教育观念、学校制度、教育模式、教育手段和方式方法的创新,鼓励支持学校以及校长、教师、学生的个性发展,进一步办出特色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着力推进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和中外合作办学。

4. 提升内涵。把内涵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为教育发展的基本任务,注重教育内涵发展,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转变。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加速课程教学改革和校长、教师专业化进程。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

5. 育人为本。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把促进学生主动、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发展、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特长发展,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6. 服务社会。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增强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全县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实现学前教育普惠化、义务教育均衡化、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化、职业教育专业化、民办教育规范化,成人教育终身化。教育结构不断优化、教育布局趋于优化、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实施更有成效的社会服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明显提升,教育综合改革初见成效,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步现代化,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具体目标

——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到2020年,建立健全更加多元开放的教育体系和机制,实现学前教育普及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优质化、职业教育专业化、民办教育健康化的新格局。教育发展环境优良,相互衔接、结构合理、均衡协调,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教育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教育资源总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优质教育资源占比更高,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教育社会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不断提高晋宁教育现代化水平。

——基础教育发展更加协调到2020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99.8%和9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9%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2018年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到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高中阶段学校的比率达55%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年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以上。

——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到2020年,全县省一级示范幼儿园达到10所以上,幼儿园市级以上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10所以上;小学市级以上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达到5所以上,初中市级以上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达到3所以上;省一级高(完)中达到1所,优质普高学校在校生占比达到60%以上。

——教育综合改革初见成效。到2020年,全县形成政府主导、主体多元的办学体制;形成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管理体制;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交流合作机制。逐步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教育管理更加优化,管办评分离的治理结构和现代学校制度基本确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要素齐全,办学理念更新,办学特色鲜明。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步现代化。把依法治教作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到2020年,逐步完善教育法律和制度规则体系,提高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把依法治校作为评价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健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学校内部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完善学校依法办学的保障与监督体系。

——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到2020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更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更加深化;职业学校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能力进一步提高。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表3:晋宁县“十三五”教育发展预期指标

发展指标

指标值

性质

2015

2017

2020

学前

教育

在园儿童人数(万人)

0.8485

0.9169

1.0571

指导性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8

≥98

≥98

约束性

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

60

85

≥85

约束性

义务

教育

在校学生数

(万人)

小学

1.9838

2.1109

2.2729

指导性

初中

1.0304

0.9202

0.9967

指导性

毛入学率(%)

小学

≥100

≥100

≥100

约束性

初中

≥100

≥100

≥100

约束性

义务教育巩固率(%)

≥99

≥99

≥99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数(万人)

0.3387

0.3547

0.3787

指导性

普通高中优质学校在校生占比(%)

56.13

56.42

56.8

指导性

特色普通高中学校数(所)

1

1

1

指导性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数(万人)

0.1878

0.1978

0.2128

指导性

中职与普高在校生比例(%)

大体相当

指导性

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率(%)

63.15

65.02

67.48

指导性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2.5

93.5

95

指导性

特殊教育

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95%,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教育延伸

指导性

民族教育

开发校本课程,创建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5所

指导性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70%以上,.终身学习网络覆盖率达90%

指导性

师资水平

教师全员培训完成率100%

指导性

县级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占专任教师比例达30%以上

指导性

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5以上

指导性

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 “名班主任工作室” 、“名校长基地” 、“教科研专家工作室”10个以上

指导性

县级以上名班主任20名以上,教学名师20名以上

指导性

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率达10%

指导性

教育投入

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

约束性

教育普及水平

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9.0

9.5

10

指导性

四、“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任务(一)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快推进农村居民聚居点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幼儿园覆盖面。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捐资发展学前教育。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2. 科学规划配置城乡幼儿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县建成10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村级公办幼儿园7所,在城镇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时,根据小区容纳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

3. 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行办园年检评估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机制,消除无证办园现象,建立健全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学前教育收费。实践“名园办新园、名园扶弱园、名园帮民园”的办园模式,加强学前教育科研和园本研究,提高办园质量和保教水平。

4.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落实《3-6岁幼儿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供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教育,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完善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估制度和公告制度。开展县级示范园创建和幼儿园星级评估工作,稳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二)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 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切实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按照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倾斜。到2020年,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县域内学校校园环境、设施设备、生均公用经费、教师素质、管理水平大体相当,教育公平得到保障。

2.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照晋宁县南城、西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工程。在晋城工业品市场新建1所小学、新建六街中学。到2020年,全县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99.8%和9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9%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

3. 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校舍条件、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运动场地、图书设备、信息化水平等方面达到省级标准。计划2016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4.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认真执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昆明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试行)》,做好晋宁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快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的转变,促进课堂变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加强对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

5. 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尽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好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三)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

1. 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统筹实施普通高中“扩容促优”工程,加强基础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学校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完善普通高中教学设施设备,支持普通高中按高中课改要求建设“一校一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到2020年,在南城核心区搬迁新建晋宁二中。

2. 扩大优质高中资源。加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高中创建力度,引导高中学校合理定位,发挥传统优势,以课程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自身办学特色,提高竞争力和吸引力,创建学生、家长、社会等各方面普遍认可的特色学校。到2020年,把晋宁一中创建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把晋宁一中、晋宁二中建成具有比较稳定、独特教育风格和鲜明文化特征,育人效果突出,充满办学活力的高中特色学校。

3. 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构建满足学生需要的学校课程体系,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增加并优化选修课程,健全选修课制度,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探索课堂教学改革,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持续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机制。重视学生学涯规划,不断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重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对外开放水平。加强与国内外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城际、校际交流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增强师生的国际交流意识,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

1. 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代产业体系和社会就业相适应,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大县级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县职教资源和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推进县职业学校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搭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的人才培养“立交桥”。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多种形式合作办学以及校企集团化办学、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实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形式,推动工学结合、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

2. 加强职校基础能力和特色骨干专业建设。完成晋宁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项目,完善与专业配套的实训基地和设施,开展职业学校技能训练活动和技能大赛。加快品牌学校、骨干专业建设。以服务晋宁县经济发展为导向,积极优化骨干专业设置,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晋宁产业发展的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不断提高办学规模,在校生人数达2000人。

3. 加快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方式转变。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

4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完善集团化(联盟)办学的体制机制,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在学校投资建设生产车间、技术研发和服务中心,创新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转移实训成本的机制。落实有关校企合作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引导和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的决策议事机制和合作治理制度,支持学校自主办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员工积极性。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五)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

1. 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和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民办教育政策的落实。加大对民办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补助机制,设立与本行政区域民办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步增长。

2. 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和管理。贯彻落实好《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和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师生安全教育、学校安全管理风险防范能力。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

3.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鼓励公民个人和社会团体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质量,办出物色,办好一批高水平的民办学校,在培养多样化人才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4. 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由教育部门对民办教育进行办学评估,并以此作为评定办学质量、判断是否具备办学资质的依据。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为民办学校提供服务,接受委托,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重视和扶持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

1.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贯彻落实《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规范民族学校的认定和管理,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挖掘民族文化教育资源,突出民族文化教育特色,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少数民族文化校本课程,加强民族文化教育与其他学科的联系。积极创建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

2. 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各级残联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5%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班)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实施《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健全和完善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坚持以普及为重点、普及巩固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当地正常儿童少年水平。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教育延伸。

(七)推进继续教育优质多元发展

1. 积极构建全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立政府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制。整合学校教育、企业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资源,构建学有所教、学有所需、学有所用的全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完善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大幅度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

2. 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改变继续教育内容由培训机构单方确定的封闭模式为参训者与培训机构共同确定的开放模式。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实际,研究校长、教师成长特点和规律,适应校长和教师的成长需求的培训课程和项目。改变继续教育形式的单一化为多样化。改变过去注重培训者讲、受训者听的灌输式的单一培训形式,根据培训目的和培训内容,采用报告会、参与式、互动式、实地考察、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培训形式要服从于、服务于校长、教师的成长实际,要与培训内容相适应,最大限度地提高培训效果。充分利用卫星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优势,加强政府、高校、教师培训专业机构、中小学校分工合作,更好地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1.改革资源配置方式

(1)完善教育布局调整。主动适应并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晋宁县南城、西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学龄入口变化趋势、城市化进程需要、流动就业人员大量涌入以及国家二孩政策的实施,综合分析土地、校舍、环境、师资、管理等资源情况,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均衡化的教育结构和学校布点,修编《中小学布局规划(2015-2030年)。

(2)统筹调配基础教育资源。严格落实《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校舍建设保护条例》,按规定在教育资源不足的社区(或片区)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发项目中已配套建成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尚未用于办学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限期移交属地县人民政府办学;对建成小区未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建筑面积向属地县人民政府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费,由属地县人民政府补建教育设施;对已有预留教育用地尚未建成的,由属地县人民政府完成建设任务。

(3)全力保障公平受教育机会。贯彻落实《云南省优秀贫困学生奖励计划》和《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管理办法》和贯彻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办法》,实施《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计划项目规划(2014—2018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落实《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异地中考政策,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实际问题。聚焦晋宁新区,提升新区教育资源的规模和水平。

(4)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晋宁县教育信息化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一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到2020年,中小学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设备“班班通”、“校园网”、教学录播室、多功能室等数字化校园硬件设施建设全部达标,学校内部宽带网络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加快信息资源建设。到2020年,建成晋宁县教育教学资源库,形成涵盖全县学校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网络系统,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三是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通过信息技术培训、建立激励机制等方式大力提升干部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改进学生学习方式,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自主学习,培养利用信息技术学习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在网络环境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学校购买服务的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长效机制。

(5)加强教育合作与交流。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进的原则,鼓励并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与活动。通过项目合作,引进境外优质教育品牌和课程项目;通过搭建活动项目交流平台,打造活动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领域。不断拓宽国际交流渠道,努力构建广阔的国际交流平台,在开放交流中,吸收世界先进的办学理念、办学经验和办学成果,开拓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国际交流交往能力,加快晋宁县教育现代化的进程。

2.改革与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1)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制度。一是完善校长聘用制、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健全校长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培训、监督等相关制度。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度结合,任期考核与校长岗位续聘结合。二是健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选派基层学校(单位)中有教育教学经验、优秀的年轻干部到学校、教育管理部门挂职锻炼,参与教育管理工作。三是提高校长岗位的专业化水平。认真落实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不断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和能力。选送优秀校长参加国家级培训或者到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建立名校长基地,打造区域名校长。培养具有鲜明特色和办学思路的专家型、学者型校长队伍。

(2)着力建设中小学班主任队伍。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育德能力和人文素养,完善“名班主任”、“十佳班主任”等评选表彰机制,做强“班主任工作室”,发挥优秀班主任示范辐射作用。强化职初和骨干班主任培训,以多种形式开展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为全县班主任专业成长搭建平台,提升全县班主任队伍的整体水平,积极培养在全市层面具有影响力的班主任名师。

(3)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县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采取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每三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核定后的教职工编制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推动实现中小学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在配足农村寄宿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教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卫生、食堂、安全保卫等教辅人员管理机制。二是创新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健全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免费师范生各项政策,继续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 设立教育人才特设岗位,按《昆明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面向全国引进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到我县任教,逐步探索实行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制度。按照《中共晋宁县委、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以上或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科带头人。引进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毕业生或研究生。三是建立健全教师聘用岗位管理和考核制度。按照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科学合理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逐步形成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4)建立教师激励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和部署,逐步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探索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职称评审注重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教师倾斜。二是按照《中共晋宁县委、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带薪学习、在职进修、外出培训等多途径多形式的学习培养制度,本科学历(含)以上的教师在职晋升学历学位的,所需学费按照1:2的比率实行补助。实施“云岭教学名师”、“晋宁教学名师”培养工程,力争到2020年,培养造就3-5名“云岭教学名师”和10名各级各类特级教师或正高职教学名师,对通过培养取得正高职专业技术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学名师,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三是每两年评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有突出贡献的农村教师”,并推荐参加昆明市政府“杰出园丁”、“优秀园丁”的评选。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加大表彰奖励力度,重点奖励在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5)提高教师专业水平。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在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培”、“省培”项目的前提下,通过继续教育、校本研训保证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学习培训。推进优秀教师梯队建设。建立健全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层次的系列化培养、培训、评选制度,鼓励和支持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形成市、县和学校三级骨干教师梯队。构建省市县三级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基地建设机制,组建一批“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基地”。加大班主任工作力度,创新开展名班主任培养工作,培养造就一批名班主任,组建一批“名班主任工作室”。加强教育科研引领,组建“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引导学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提高教师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落实政府教育统筹和管理。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保障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财政保障、监督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2)改革教育分级管理体制。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推进简政放权,形成县及乡镇(街道)分级管理教育的体制。加快完善县级统筹、县与乡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参与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的作用;建立完善县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3)创新教育督导体制。强化教育督导,完善督政、督学和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发展性督导评估体系,实施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过程督导,定期发布督导和监测报告;加强对地方政府教育投入落实情况的督导监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全面推进学校的现代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督导全覆盖。不断强化教育督导结果应用,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复查和问责力度。

(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开展“素质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探索各级各类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小学与初中、初中与高中的无缝衔接;推进普通高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技能人才系统培养途径,深化技能型应用型拔尖人才培养改革。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普及)率达100%,身心发展困难学生受帮扶比例达100%,在校学生犯罪率控制在0.3‰以内。加强健康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法制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建立以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为主要内容的绿色评价体系。

(5)建立和完善教育科研制度。建立健全县、校教科研机构,配足配齐专兼职教科研人员,保证教科研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教科研机构与教师进修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相互沟通、交流机制,采用顶岗置换等方式,促进教科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与普通中小学校教师的合理交流。加强教研组的建设,提高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研讨交流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要建立教科室,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教育科研管理服务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学校开展基于问题解决的小课题研究,完成一批推动晋宁县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高质量的教科研课题,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向教育教学实际应用的转化。到2020年,省级课题立项学校占2%,市级课题立项学校占10%,县级课题立项学校占85%。完善教育科研激励机制。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和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每2年表彰奖励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开展“教科研专家工作室”建设工作,培养造就一批优秀教科研人员和团队。

(6)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将管理重心放到学校,完善学校法人制度,规范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端正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学、收费、管理的监管;鼓励示范公办学校在教师交流、学校管理、教学科研上对口支援民办学校发展。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保措施,提高广大师生预防灾害、自我防护、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加强学籍管理数据采集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

(7)改革与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按照好校长、好教师、好机制、好品牌的要求,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岗位绩效工资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社区参与制等制度,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完善校长办学绩效考核办法。

4.招生制度改革

(1)改革招生制度。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落实国家和省市招生考试改革总体方案,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合理规划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推行小升初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改革总体方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制度。职业学校实行按规范自主招生,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市级政策和本县实际相结合并行的办法。

(2)推进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音乐、美术纳入考查科目范围。改革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提升考试命题科学性。试题难度、数量、区分度合理。采取开卷与闭卷、笔试与口试、必做与选做、书面考查与动手操作考查等多样化考试形式。进一步健全小学学业水平考试抽考、监测制度。落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五、推进重点工程和项目实施(一)学前教育发展工程

目标:完善乡镇街道学前教育管理职责,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督导评价。积极开展创建“学前教育示范(乡镇)”工作。加大政府投入,到2020年,全县建成10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村级公办幼儿园7所。加快推进农村居民聚居点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任务:

1. 建设3-5个幼儿教育示范乡镇;

2. 建成10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3. 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村级公办幼儿园7所;

4. 加快推进农村居民聚居点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工程

目标:优化教育布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全面改薄”、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计划2016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任务:

1. 新建1所小学、新建六街中学;

2. 实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校舍条件、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运动场地、图书设备、信息化水平建设达到省级标准。

(三)高中“扩容提优”工程

目标: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任务:

1. 完善普通高中教学设施设备,支持普通高中按高中课改要求建设“一校一室”通用技术实验室;

2. 在南城核心区搬迁新建晋宁二中;

3. 省级示范性高中和特色高中建设。

(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目标:改善职业学校的基础设施,加快晋宁职中骨干专业建设,完善与专业配套的实训基地和设施。

任务:

1. 晋宁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

2. 以服务晋宁县经济发展为导向,打造1—2个骨干、拳头专业。

(五)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根据“中、小、幼教师专业标准”开展基本功竞赛,完善“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表彰机制,做强“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工作室示范辐射作用。

任务:教师全员培训完成率100%;县级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占专任教师比例达3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5%以上;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名校长基地” 、“教科研专家工作室”10个以上;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率达10%。

(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目标:推进教育内涵、教学质量的提升与提高。

任务: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转变教与学的方式;加强学科教室建设,开展校本微课题研究;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关注中小学生的潜能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强化科研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七)教育信息化工程

目标:全面提升全县学校、幼儿园信息化“三通”能力;初步建成区域教育教学资源库群;增强教师、学生在网络环境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任务:加强全县学校、幼儿园信息化“三通” 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和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推动课程教学与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

(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以“民族地区”为重点,开展教育扶贫。通过加大投入、控辍保学、扩大就学机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逐步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促使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强化政府职能部门责任

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营造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利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教育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推进改革与创新。发展改革和住建部门要将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年度计划,保障教育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依法保障相关教育经费的落实,足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教师核编工作,合理确定农村地区教师机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教师定岗工作。规划部门要做好学校布点规划,确保学校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国土资源部门要抓好教育用地计划指标的落实,留足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调整用地。其他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三)依法加强教育投入

不断完善县域教育公共财政体制,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幅高于县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生均教育经费支出、生均公用经费支出逐年增长,确保教职工收入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十三五期间预算内教育支出占县财政公共支出比做到逐年增长。教育投入总量与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相适应,教育投入结构与教育布局结构变化相适应,教育投入方式与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相适应。

(四)推进依法治教

全面提高校长、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积极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与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格局。以提高学校章程及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为着力点,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大力提高自律意识、服务意识,依法落实和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五)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为总要求,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平安建设为重点,坚守“安全红线”,坚守“稳定底线”,全面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大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共管、社会联动的学校安全稳定保障机制,各乡、镇(街道),公安、工商、教育、卫生、食药监、文体、信息产业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每年评选5所共建共治共管绿色示范学校。

(六)优化教育社会环境

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落实实施和管理区域内义务教育工作的主体作用,进一步规范部门行政行为,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对学校进行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向学校搞“四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各有关新闻宣传、舆论媒体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县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宣传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宣传促进、支持、奉献教育的先进典型,挖掘正能量,展示晋宁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和形象,树立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教育、重视教育、支持教育,为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七)加强校园综合治理

进一步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学校社会联动”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制,把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个工作环节,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加大投入,加强学校安保力量,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选派、培训以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七、规划实施(一)落实责任分工

本规划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县级统筹,以乡镇、街道为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围绕本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符合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发展水平的实施方案和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全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教育部门要依据晋宁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发展与改革部门负责将“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计划逐步推进,研究“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促进机制。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实施所需专项资金,并会同国税和地税部门,研究教育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规划部门负责将“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相衔接,编制学校布局布点规划,确保规划刚性执行。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将“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编制土地合理利用计划,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供给。

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所涉及的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配置人力资源。

环保部门负责将“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与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相衔接,加强规划项目的落实。

其它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确保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二)完善评估制度

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县政府相关部门的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在规划实施进入中期阶段之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评估,全面检查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进度。在此基础上对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考核监督

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量化指标,把对本规划实施的考核作为主要领导干部任职目标的一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并与领导干部的使用、任免挂钩。对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要及时推广,先进事迹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人员要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关于本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

附件1:有关概念说明

1. “一带一路”:“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年9月和10月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一带一路”不是一个实体和机制,而是合作发展的理念和倡议,是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主动地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共同体。

2. 毛入学率:标志教育相对规模和教育机会,是衡量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指某学年度某级教育在校生数占相应学龄人口总数比例。在校生数中该学龄人数与相应学龄人口总数的比例为净入学率。

3. 人均受教育年限:指某一人口群体人均接受学历教育(包括成人学历教育、不包括各种非学历培训)的平均年数。

4. 义务教育:指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一般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5. 继续教育:面向初始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与培训,以及职业导向和非职业导向的教育和培训。

6. 教育现代化:是适应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教育发展的重要特点和趋势,是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的过程。人类社会从工业革命特别是信息化以来发生的一系列教育变革,以及发展中国家追赶发达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过程,都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教育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先导,主要体现在教育观念、教育制度、教育程度、教育内容、师资水平、教育设施、教育手段和方法、教育公平、教育国际化等方面。

7. 教育国际化:指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国际教育贸易市场开放的前提下,教育资源在国际间进行配置,教育要素在国际间加速流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世界各国教育相互影响。

8. 现代学校制度:现代学校制度是指在新的社会背景下,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本要求,以现代教育观念为指导,以完善的学校法人制度和新型的政、校关系为基础,学校依法自主管理,追求社区和家长支持,能够促进政、校、师、生、家长以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9. 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办学体制结构,打破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吸引不同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10. 教育信息化:指在教育领域全面深入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过程。

11. “双师型”教师:指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双师型”教师是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经验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对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2. 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5条规定: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这项规定被通俗地称为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13. 教育经费的“两个提高”: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4条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这项规定被通俗地称为教育经费的“两个提高”。

14. 教育费附加:是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目前按3%计征。教育费附加作为专项收入,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使用。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15. 预算内教育经费: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教育的经费。我国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四项经费:一是各级政府用于国民教育学校的经费拨款;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经费;三是军事院校和武警院校经费;四是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国家会计学院经费。

16.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指国家财政直接和间接投入教育的经费总和。我国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四项经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的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所举办学校中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及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支出。

17. 教育督导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指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下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以及区域内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察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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