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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3-02 16:34
名 称: 晋宁区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晋宁,食品,安全工作,工作报告

晋宁区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2 16:34 浏览次数: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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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有两责”,积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中央文件精神,突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狠抓食品安全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治共管,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良好、可控,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现将2020年迄今食品安全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概况

1. 全区有食品类监管人员109人。其中区市场监管局56人,区农业农村局35人,区卫生健康局8人,区发改经贸局6人,区水务局4人。有食品安全协管员135人,信息员453人。

2.监管相对人数量约8500余户。全区获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239户,其中食品及添加剂生产企业63户,食品销售经营户2173户,餐饮服务企业2003户。全区有规范农贸市场10个,场内食品经营摊户2987户。已登记的食品小作坊200户。已备案摊贩230家。全区有农村客堂近400家。

全区有餐饮具集中式消毒企业1户。全区有农药经营户395户,肥料经营482户,兽药7户,饲料生产5户,种子经营95户,屠宰企业2户,规模养殖场11个,渔业养殖9户,家庭农场22户。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亮点工作

(一)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饮食安全。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疫情防控关键期,多环节管控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消费。加强辖区野生动物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发放《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告知书》、《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饲养场所消毒指南》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关闭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位120余处,定期消毒,建立工作台账。复工复产后,加强了宣传教育,发放张贴各类禁食野生动物海报2000余份;实行常态化监管,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截止目前,各环节开展执法检查1000余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做好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关键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规劝关停,要求超市、副食店、农贸交易市场等经营业主必须佩戴口罩和做好日常“消杀”工作,规劝达到3000余户次。禁止提供堂食,禁止群体性聚餐和农村自办宴席。期间共劝阻农村集体聚餐5次,涉及800余人。

3.做好了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开展了专项抽检16批次,不合格1批次,主要针对商场超市、食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涵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鲜粮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多种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完成疫情期间捐赠蔬菜快速检测1771批次,不合格2批次。

4.布局复工复产,行业复苏、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统筹抓细抓实。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复工通知,以及复工后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印发复工复产通知3000余份,通过各种方式告知食品相关行业。9月底,全区的食品生产经营户基本全部复工,食品市场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开展了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林产品、清真食品、饮用水等不同环节高密度食品安全检查,开展了农贸市场、流动摊点、复工生产经营单位和校园食堂不同场所高频次的食品安全检查。组织了33户食品生产企业参加了复工风险防控直播培训,有效增强了企业复工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监督管理,协调安排外卖骑手到指定医院开展核酸取样检测工作,截止目前已安排2批次8人次。

5.开展了冷链食品专项检查,并形成了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了“三文鱼”销售情况检查排查,共排查水产品经营户130余家次,未发现销售“三文鱼”的情况。开展了冷冻冷藏肉品检查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检查肉类冷库数量100余个次,综合性冷库数量70余个次。发现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要求的20余个次,责令其当场改正。开展了厄瓜多尔南美冻白虾检查排查,检查超市 86 家次,集贸市场50个次,餐饮单位1000余家次,冻品店 60家次。共排查出5家经营户销售相关厄瓜多尔南美冻白虾,查封相关厄瓜多尔南美冻白虾346.78千克。对查封的厄瓜多尔南美冻白虾开展核酸检测抽检30个样品,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开展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核酸采样检测,截至目前,针对冷链食品及包装采样29件次,环境采样17件次,从业人员采样36件次,合计82件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积极谋划,统筹部署全年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指示,结合今年的特殊形势,积极组织谋划,统筹部署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

1.及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分别于4月28日、7月23日组织召开了一季度、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暨风险分析会等重要会议,及时分析了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点,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2.认真研究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先后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晋食安委〔2020〕1号)、《昆明市晋宁区2020年食品安全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标责任清单》(晋食安委〔2020〕2号)、《晋宁区2020年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晋食安办〔2020〕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检验量工作任务的通知》(晋食安办〔2020〕5号)、《关于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晋食安办〔2020〕8号)等文件,部署了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

(三)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监管部门“四有两责”。坚持“风险管理”理念,各环节、各领域的食品安全整治力度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源头”管控更加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督检查频次进一步提高,高毒农药经销备案、餐具洗消企业建档、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现全覆盖。针对突出问题,相继开展普洱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白酒、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食品添加剂、蜂蜜、食糖、米线谷物制成品、贩卖食用罂粟壳籽油苗、粉丝粉条面制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非洲猪瘟染疫猪肉及猪肉产品、网络餐饮、喂养违禁物、私屠滥宰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截止目前,完成食品生产许可7份,完成食品经营许可1843份(其中食品销售872份,餐饮服务871份),完成小作坊登记管理46家(总200家),完成食品摊贩备案 42家(总230家)。日常监管完成全覆盖;清真餐饮、学校食堂等重点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全部完成;各类食品检验1507余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471批次,不合格15批次,合格率99%;完成快速检测6000余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99.6%;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1起,罚没款143.79万余元。

(四)积极营造共治格局。

坚持食品安全工作群众路线,全媒体、立体化开展科普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共治共管、共享共建。一是新闻媒体高频次长时间滚动播放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先后发布了食用野生菌、野菜、东北油豆等多起预警公告。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日常宣传,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野菜、东北油豆中毒防控宣传,草乌(附子)禁食宣传,食品相关行业疫情防控宣传等。印发各类折页、宣传单5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5万余份,协调各类机关团体、金融机构、社会企业LED显示屏长期投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120余家。三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公众平台等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尽奖,兑现了1例举报奖励。截止目前,受理食品相关举报投诉44件,完成44件,完成率100%。

(五)全力推动各类专项行动落实。

1.“十项惠民实事”涉及的食品检验量已超额完成。我区人口按30万计,根据“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的指标,我区全年食品检验量任务为1200批次。截止目前,我区完成各类食品检验1507批次。因部分批次检测结果未出,暂时无法计算合格率

2. “六大放心工程”已初见成效。对“建设放心肉菜工程”,加强源头控制,推广减肥减药技术项目,推进农业标准化实施,支持“三园两场”建设,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加强农(集)贸市场布局和改造升级,缓解广大群众买菜难的状况。对“建设粮油放心工程”,开展农业污染源排查,严控重金属污染,粮食物资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对国有粮食企业储备的政策性粮食严格监管,采购渠道严把质量标准,入库时每车必检,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粮食一粒不入库。对“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结合创文、创卫、“净餐馆”专项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提级行动,截止目前,全区餐饮单位2003户,对1945家餐饮企业进行了量化评级,占企业总数的97.1%,A级餐饮单位有23户,B级有556户,C级1366户;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提升行动。重大活动接待单位、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和大型餐馆“明厨亮灶”建设实现100%覆盖,整体“明厨亮灶”达到1000余家,占比50%以上。开展网络餐饮“净网”专项行动,督促平台清理了无资质和“脏乱差”餐饮单位上网供餐,实现了入网餐饮单位证照审查100%、证照公示100%。对“建设三小行业放心工程”, 开展“三小”规范提升行动,引导有条件改造的经营户提升环境。目前已登记小作坊200户,白酒小作坊全部登记完毕,已备案小摊贩230户。开展了白酒专项、米线专项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工作,其中抽检白酒123批次,抽检米线3批次,完成了对白酒小作坊及米线作坊的全覆盖抽检。严打食品“三小”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小作坊4起,罚没款2.25万元;立案查处小餐饮1起,罚没款0.3万元。对“建设农村自办宴席放心工程”,压实乡镇及村社区领导责任,加强农村自办宴席制度、责任人、厨师、宴席申办者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完善了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制度,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及指导工作,逐步推进农村客堂改造提升工作。对“建设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放心工程”, 制定了《晋宁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方案》,健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截止目前,共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800余吨,确保了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严防严控,严禁餐厨废弃物流向养殖环节。指导和督促餐饮企业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合同,如实记录废弃物流向。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在我区建立餐厨废弃物收容处置中心,以便更有效地处置我区的餐厨废弃物。

3.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及日常监管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折页等手段强化经营者及消费者的相关意识,二是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确保“十年禁捕”政策落到实处。

4.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之“净餐馆”专项按时完成了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截止11月28日,建成区959户餐饮单位完成检查达标工作,其中中型以上餐饮单位116户,小型餐饮单位706户,学校食堂22户,其他单位食堂55户,餐饮类食品摊贩60户。

  (六)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亮点工作)

早在2013年,我区印发了《晋宁县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通〔2013〕152号)文件规定:“举办50人以上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举办人应提前3天将就餐时间、人数、场地、厨师、宴席菜谱等情况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晋宁县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登记表》,签订《晋宁县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并经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能组织筹备宴席。”文件印发之后,晋宁区农村客堂自办宴席正式推行先行申报备案后办宴席的登记管理制度。而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工作也纳入区政府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省级直到2016年才印发《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云食安办发〔2016〕12号),农村客堂自办宴席申报备案举措为晋宁首创。

2017年印发了《晋宁区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晋政办通〔2017〕22号)。指导了全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四级网格责任制,指导了各乡(镇,街道)落实并完善“一专三员”(食品安全专职干部、监督员、协管员及信息员)制度。

2018年起,率先在双河乡推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公示牌”试点,公示栏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人员公示,公示了一专三员、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指导人员、宴席举办者及宴席厨师姓名及相片等基本信息;二是宴席厨师等操作人员的健康证明信息;三是食品安全承诺书内容及市场监管指导结果记录表公示;四是结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牌挂在客堂显眼之处,既履行了制度上墙等职责,又一目了然地明晰了各方食品安全责任,责任到人,使农村客堂的管理有制度可依循,从混乱无序到规范,有效降低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同时也是对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潜移默化的提高。目前,各乡(镇,街道)都在逐步推广类似的公示牌措施。

2019年,根据区委领导的指示并结合我区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水平,我区将工作的重点之一指向了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中重要的角色——厨师。于2019年11月中旬开展了针对农村自办宴席厨师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培训的厨师遍及全区8个乡(镇,街道),共计300余人。此次培训,必将提高广大自办宴席厨师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水平。

2020年, 进一步压实乡镇及村社区领导责任,加强农村自办宴席制度、责任人、厨师、宴席申办者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完善了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制度,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及指导工作,逐步推进农村客堂改造提升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农村自办宴席申报800余起,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监管执法力量的薄弱、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的短板等多方面主客观的原因,致使我区的食品安全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亟需我们共同努力去克服和解决。

1.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执法力量薄弱,制约着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例。三合一以后,随着职能的移交,人员的划转,凸显最大的问题就是监管力量与监管数量不相匹配,导致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一是食品监管量大面广,涉及行政许可、食品生产、销售、消费等多个环节,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举报投诉处理、案件查办等任务繁重,难以做到严密监管和全覆盖监管,监管任务繁重,存在潜在风险。二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创建工作已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致工作量成倍增加。三是执法群体年龄结构偏大,不断有退休人员,而新进人员需3至4年培养才能适应执法工作需要,致使基层食品安全专业执法人才断层,青黄不接。

2.食用农产品的监管亟待加强。问题表现为:一是农业农村部门相应的监管机构不健全、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二是违规使用禁止性农药如毒死蜱、氟虫腈等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三是主要我区冷库输出到外省的蔬菜屡屡在当地的监督抽检中检出农残超标,影响了我区蔬菜产业的声誉,进而影响产业发展,亟待加强冷库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机制;四是牛羊、畜禽的检验检疫和定点屠宰没有落实,致使牛羊畜禽肉及其制品安全监管缺失,存在较大风险。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流行病学调查能力需要提升。问题表现为:一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特别是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监测不足,面窄量少;二是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配。

4.行刑衔接工作需要突破。问题表现为:一是行刑衔接机制、执法部门间协作联动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二是公安部门侦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数迟迟没有突破,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不足。

  5.农村客堂的管理需要提升。问题表现为:一是基础硬件设施差,大多无防蝇防鼠防虫设施,未配备留样冰箱等;二是管理制度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管理人员及厨师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需要加大培训;四是“一专三员”工作制度亟待完善,且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度预算,也无上级专项经费追加,难以达到工作的预期要求。

6.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有待提高。问题表现为:一是不少中等规模以下的生产经营者对法律条款和安全要求一无所知,对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一无所觉;二是部分生产经营者对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却无敬畏,心存侥幸,或打擦边球,或明知故犯,不断挑战监管底限。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保障力度。拟定《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建设肉菜市场放心工程、粮油放心工程、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食品“三小”行业放心工程、农村自办宴席放心工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放心工程等“六大放心工程”,破解监管难题,凝聚创建合力,巩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培育食品安全优秀典型,打造食品安全精品亮点”活动,发挥食品安全典型示范的带头作用。根据上级创建工作安排,组织迎接创建评估和验收。

(二)切实落实党政同责,夯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明确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重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流程再造、监管能力提升。依法依规制定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组成人员,制定工作规则,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食品安全专职干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及经费保障、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工作,实施营养计划重大行动。做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衔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食安委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在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餐厨废弃物回收各个环节中,涉及到农业农村、水务、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安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在分兵把口的同时,树立食品安全全局观念,统筹协调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将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违法者用重典,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强食用野生菌、草乌(附片)等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宣传教育,着力于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及食用野生菌、野菜、东北油豆、草乌(附片)等中毒风险防控的宣传教育,普及家庭食物中毒防控和应急知识,不断提升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养,自强自我防范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食品安全“六进”科普宣传。在中小学教育活动中增加食品安全教育内容。建立食品安全宣传阵地,继续运用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发布消费警示,全面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与满意度。加强对食品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法律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强遵法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加大食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认识水平和识骗防骗意识,增强公众消费信心。

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完善“一户一档”信用档案。加强食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提升食品企业诚信体系意识和诚信体系管理水平,提高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比例。推进粮食收储企业、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实施食品、农产品“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

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推进微信举报、话费奖励等简易方式,实现对奖程序公开便捷。强化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100%。

(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实现中小学学生食堂六T覆盖率90%,达标率60%。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配合市级部门打造一批中小学六T达标示范食堂。确保全区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控制在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数量的万分之二以内。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程,督促学校和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100%全覆盖。大幅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鼓励餐饮单位广泛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让消费者吃得更加放心,继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具有合法资质的学校食堂、养老及医疗机构食堂持证率达100%。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6%以上,持证3个月以上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达10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指导,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

(五)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和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大气污染和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整治行动,防止重金属等污染物进入农田。根据上级部署,配合完成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的风险评估。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格落实农药销售各项管理制度。督促种养殖者落实用药记录制度、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加大对畜禽的屠宰监管,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实现乡镇监管机构全覆盖,所有涉农乡镇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装备”标准,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队伍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测能力建设,持续推动监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依托现有资源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持续推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积极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加强林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数量,扩大监测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加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规范食品快检使用管理。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推进“数字昆明·智慧食安”项目建设,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推动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开展预警交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水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

(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三报”“三查”制度。

    修订完善《晋宁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和突发事件。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网上舆情监测和宣传引导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误食有毒野生菌、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有毒中药材自制泡酒、误饮醇基然等中毒事件发生。加大农村医疗机构投入,切实提升农村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及食用野生菌、野菜、东北油豆、草乌(附子)等中毒风险防控的宣传教育,普及家庭食物中毒防控和应急救治知识,不断提升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较去年有明显下降,确保中毒事件无人员死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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