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古滇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包谷酒等不合格处置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09:15
浏览次数:189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滇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不合格处置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产品分别为:1、昆明市晋宁区马永启牛菜馆包谷酒;2、昆明市晋宁区上仟席饭店木瓜泡酒;3、昆明市晋宁区码头生态鱼庄三七泡酒;4、晋宁新街苏雪山酒坊包谷酒;4个批次散装酒,抽检依据均为GB 5009.2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第一法 气象色谱-质谱法 同位素内标法)标准要求,4个批次散装白酒监测项目均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及“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公告监测结果不合格样品共4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下达文书:晋市监责改【2020】1900292号、晋市监责改【2020】1900165号、晋市监责改【2020】1900293号、晋市监责改【2020】1900291号。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