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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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流程优化试点的通知》云工商企监字〔2018〕7号要求,经核查“昆明恒银苗木种植有限公司”等91户企业未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公示2019年度及以上年度企业年报,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现将91户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请名单所涉企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科(地址: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昆阳大街10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871-67895949)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如名单所列企业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到原登记机关确认是否开展经营活动,我局将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附:晋宁区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91户)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