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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012-35198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10 17:49
名 称: 关于《晋城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公示和“评分体系”跟踪问效机制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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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公示和“评分体系”跟踪问效机制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10 17:49 浏览次数: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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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公示和“评分体系”跟踪问效机制实施方案》,已经晋城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通过,于2020年10月10日印发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关要求,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晋城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公示和“评分体系”跟踪问效机制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二、晋城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公示和“评分体系”跟踪问效机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晋城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公示和“评分体系”跟踪问效机制实施方案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公示制度和建立对应落实情况的评分体系进行跟踪问效,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延伸基层治理工作手臂半径,突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凸显关键内容,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广大农村群众共同参与、自我管理、民主议事,着力夯实乡村振兴的基层治理基础。方案内容如下:

(一)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公示

1.认真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各站所(部门)要对全镇各村(社区进行指导,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进行回头看审查。对不结合村(社)情实际的、长期没有修订完善的,要重新组织修订,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通过调查研究、宣传发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审核把关、表决通过、上报备案、公布实施等环节后正式生效。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站所(部门)

完成限时:20201015日前

2.公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清单。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围绕农村治理,聚焦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总结提炼出若干条通俗易懂的红榜正面清单和黑榜负面清单,召开全村(社区)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或村(居)民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公开公示,作为通报村(居)民上红黑榜的主要依据。红榜清单内容要围绕带头模范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激励文明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展示善行义举、弘扬真善美,凸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等;黑榜清单内容主要围绕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定条款,贬斥假恶丑,不遵法守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的陋习恶习等。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联系点

完成限时:20201020日前

3.成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执行小组。各村(社区)讨论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清单后,还应推选出57名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口碑好的党员群众代表,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组成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组长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执行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公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清单,负责将红黑榜内容进行入户宣传,动员群众主动实名(或无记名)检举出现黑榜情况的村(居)民;在村(社区)内随机巡察群众执行情况,对村(居)民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监督;定期将符合红黑榜条件的村(居)民,红黑榜公示其姓名。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完成限时:20201020日前

4.红黑榜定期公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情况。印发之日开始,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执行小组每月25日前将监控视频获取、群众举报、巡村了解的情况及时汇总,提交村(社区两委班子会议审核同意后,于当月底前将涉及村(居)民的名单进行红榜”“黑榜公示,并同步建立村(居)民红黑榜档案,将村(居)民上红黑榜的情况登记存档。每个季度的全村(社区)党员大会或定期的村(居)民代表大会上,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执行小组对本季度红黑榜的公示情况进行通报,并于会后通过使用活动场所的大喇叭发声,全村(社区)范围通报红黑榜名单。同时,对上红榜的村(居)民,提交由村(社区两委进行通报表扬(可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方式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连续2次出现在黑榜上的村(居)民,提交由村(社区两委黑榜上的村(居)民进行入户约谈,并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要求执行。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完成限时:长期坚持

(二)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落实评分体系问效机制

1.开展季度调研评分。镇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季度调研评分,对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公开公示情况,建立红榜”“黑榜清单情况、红黑榜通报情况等进行调研督查,并结合实际,分解细化具体评分指标,客观完成评分,常态化坚持。

责任部门:党建办、民政办、纪委办、目督办

完成限时:常态化坚持

2.认真开展年度考核。每年12月底前,镇党委根据季度调研打分和日常了解的情况对各村(社区)规范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研判,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对落实过程不公开透明的、没有进行红黑榜公示的、村组干部年内有违纪违法等情形不得评定为。综合评价意见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后进行反馈。

责任部门:党建办、民政办、纪委办、目督办

完成限时:常态化坚持

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镇党委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同时,要将村组干部带头规范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情况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考核和村级组织分析研判,加大落实工作权重。此项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的村(社区),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好。

(三)明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落实的工作责任

1.村(社区)总支履行主体责任。要坚持把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落实工作作为强化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抓手,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公示和监督执行工作的统一领导,对本村(社区)负总责,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引领乡村基层治理的主体责任。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增强主责主业意识,切实担负起统筹推动落实责任,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规范落实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把工作责任压实给班子成员,传导给村党支部书记、(居)民小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履行共管责任,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3.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履行具体责任。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是抓好规范落实的具体责任人,做到专职专责,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过程中红黑榜记录的日常工作和其他重点任务落实。

晋城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 公示和“评分体系”跟踪问效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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