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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912-163628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2-03 17:00
名 称: 晋宁区2019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晋宁,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晋宁区2019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12-03 17:00 浏览次数: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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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社会共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总体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步伐,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到2019年底,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更加成熟,监管制度更加健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保持在较高水平,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让人民吃得放心,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2019年是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攻坚年,确保创建成功将是区食安办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全年食品安全工作都要围绕创建任务开展。要顺利实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目标,必须认真理清思路,找准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准确发力,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区食安办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掌握最新创建动态,严格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方案,按计划、按步骤开展相关工作,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各司其职,按照昆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考评评价细则(任务分解表)》和《晋宁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晋政通〔2017〕3号)的责任分工,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经费保障、督导检查、动态评估等工作制度,推动创建工作出特色、出经验,积极做好省级初审和国家评估验收。要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

(二)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分值占比不低于3%)、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和政府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及时与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阶段性督查和综合考核工作,落实督促整改、情况通报等工作措施,抓好考核工作,做好结果的反馈和落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区、乡镇两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明确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治理架构。

(三)着力突出我区创建特点,高质量抓好肉菜市场放心工程、粮油放心工程、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食品“三小”行业放心工程、农村自办宴席放心工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放心工程等“六大放心工程”,破解监管难题,凝聚创建合力,巩固创建成果。

(四)积极推进监管重心下移,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晋宁区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晋政办通〔2017〕22号)的要求,在本辖区内全面实施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化,建立覆盖乡、村、小组的监管网络体系,完善“一专三员”(食品安全专职干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三级食品安全责任制,筑牢基层监管网络,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一线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业务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确保食品安全的工作机构、人员、责任、经费、措施到位,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基层行政综合执法治理体系,努力将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

(五)进一步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区农业局、区市管局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登记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对农户的农业投入品进行科学指导,规范农户施药方式。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督抽验制度,加大农残快检和监督抽检频率,努力实现入库、入市蔬菜日日检,提高农残检验的覆盖率,并及时公示农残检测结果,发现农残超标的,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保障消费者菜篮子安全。三是做好生猪及产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禁止无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查处未经定点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并进一步规范病死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四是积极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六)要督促和指导食安委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在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餐厨废弃物回收各个环节中,涉及到农业、水务、发改经贸、卫计、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公安等多个部门,督导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在分兵把口的同时,树立食品安全全局观念,统筹协调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要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违法者用重典,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突出监管重点,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一是重点加强普洱茶、过桥米线、食用油脂等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二是重点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管理;三是继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四是深入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8〕62号)要求,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五是重点加强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六是重点加强食盐、清真食品等的质量安全监管;七是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大农村地区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等问题;八是全面推进农村自办聚餐登记备案管理,强化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管理,督促发挥协管作用,积极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九是完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八)要进一步整合检测资源,建立较为完善的监测检测网络体系,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和检验条件。积极争取我区食品检验检测所建设项目,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加大对基层监管执法装备的投入,尽快配齐快速检测设备,推广食品安全快速检疫检验技术,满足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要突出农贸市场、大型商品超市、连锁便利店、小区附近副食店等群众经常购买消费食品场所,要突出肉类及肉类制品、食用油、油脂或其制品、生鲜乳及乳制品、饮用水等群众希望抽检的食品品种,要突出农贸市场、小型餐饮店、学校食堂、批发市场等群众希望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提高问题发现率,发现不安全食品依法核查处置,并及时公开核查处置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以区级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乡级快速检验为补充,建立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乡镇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工作,提高基层快检筛查能力。督促大型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大型食品流通场所加强快检能力建设。依托区农业局、区市管局、区卫计局、区水务局、区粮食局的检验检测能力,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全年常规检验批次不低于1200批次,快速检验批次不低于5000批次,并建立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

(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在2019年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暨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及时安排部署最新工作要求,研究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点和难点工作,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同时,要强化风险交流和风险防控,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不断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确立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或交流会,在整合分析监督抽检监测信息、风险监测及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基础上,确定风险隐患,研究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十)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跟踪、督查、处理、回访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要建立健全跨部门的应急管理协作联动和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适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要加强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建设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十一)着力于打造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一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各行业协会完善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建立行业内部奖惩机制,推行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引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自律。二要深化拓展各界参与监督的途径。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监管工作。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等公益性服务队伍,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通过开展 “我宣传你传递”“我执法你监督”“你点我检”“你举报我查处”等活动,创新载体,增强实效,提高公众满意度。畅通 “12331”投诉举报渠道,开通网上举报平台,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探索微信举报、话费奖励等简易方式,实现兑奖程序公开、便捷。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三要支持引导新闻媒体开展客观、理性、具有建设性的舆论监督。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引导,努力把事件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四要健全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深化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努力实现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在职能上良性互补、政策上紧密衔接、管理上互相配合。五要发挥保险助推功能。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试点,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防范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在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等领域扩大参保覆盖面。

(十二)加大宣教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和统筹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大力宣传监管工作措施和成效,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全面反映食品安全真实状况,提振公众消费信心。鼓励和宣传食品企业的诚信行为和良好的食品安全绩效,发挥良好企业的示范作用。紧扣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常识,使公众获取食品安全知识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科普 “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宣传载体,在农村、城镇社区及人口密集地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系列科普读物,并在各类重点人群定点投放,满足社会各层面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需求,提升群众食品安全认知度。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内容,开展饮食教育,提升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推动新闻媒体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公益宣传,加大食品安全正面典型报道力度,让正能量引领舆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技术手段,治理食品安全谣言。

  (十三)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一是要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电子追溯系统(区市管局)、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区农业局)、昆明市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区投促局)的上线运用,做到食品追溯电子化监管;二是以餐饮业“明厨亮灶”工作要求为契机,开展视频厨房推广建设工作,实现厨房面向消费者实时直播加工操作过程,监管部门能够联网实时跟踪监控,最终使餐饮从业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使消费者明白放心消费,使监管者监管效得到提升。三是推广“百姓食安”线上培训平台的应用,借助线上平台方便快捷、课程全面等优势满足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需求,实现一部手机完成培训、考试和获证,真正实现便民高效。

三、工作时间安排

1-3月,为安排部署阶段,及时与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签订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明确,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今年工作计划或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措施,并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月-11月30日,为实施工作阶段,按照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和职责分工,认真、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组织1次年中督导考核,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

12月初,为总结考核阶段。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实事求是地评价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

在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艰巨任务,李克强总理强调各级政府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作用,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坚定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健全基层的权威监管体系,落实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晋宁区的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配合,我们要以新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监管责任,加大落实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区人民吃上放心食品而努力。

进食安〔2019〕2号晋宁区2019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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