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机构设置、编制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16人,财政全供养16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职能。
1、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以及区委、政府对政法、综合治理、依法治区、国家安全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一政法、综合治理、依法治区工作的思想和行动;
2、 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综合治理、依法治区、国家安全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和阶段性安排,并加强检查督促;
3、 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工作;
4、 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 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 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区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 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经济开发区、各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8、 组织和推动政法、综合治理、依法治区、国家安全方面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总结推广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综合治理、依法治区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综合治理、依法治区工作;
9、 研究和制定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政法干部队伍执法监督工作。
10、 指导镇政法、法治、综治、国安等工作;
11、 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中心工作任务,着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法治环境
区检察院1至10月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6件366人,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162件262人,不批准逮捕44件8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2件477人,上年受理未结83件139人(含退查重报)。审查后提起公诉248件369人,不起诉5件9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10件39人,公安机关撤案5件5人,因发现漏罪、需要移送他院并案处理而撤回起诉2件2人。
区公安分局立命案7件破7件,破案率100%。立刑事案件1583(同比下降67.36%),破案551件(同比下降54.93%),逮捕218人(同比下降15.83%),抓获逃犯62人(同比下降55.8%)。强化利用物联网打防盗抢电动车犯罪工作,破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50起,刑事拘留21人、治安拘留1人、逮捕14人、直诉2人,强制戒毒3人、安装物联网芯片31210辆,布控161辆次,找回布控电动自行车102辆。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破获了辖区影响较大的“7.01”、“10.13”、“11.25”、“11.27”、“5.18”等涉黑涉恶案件,逮捕110人,取保候审7人,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82件(同比下降37.17%),查处289件(同比下降50.85%),行政拘留各类违法人员487人(同比下降42.43%),其中查处涉黄涉赌案件17件,涉黄72人,涉赌101人。查破毒品刑事案件65件(同比上升20.37%),零贩案件(含容留6件)52件(同比上升6.12%),抓获涉毒刑事犯罪嫌疑人71人(同比上升18.33%),其中刑事拘留人58人,取保候审11人,监视居住2人。缴获毒品16380.61克(同比上升312.44%),其中海洛因18.3克、冰毒片剂16351.98克、冰毒晶体10.33克。强制隔离戒毒75人(同比下降52.83%),执行社区戒毒142人(同比下降91.55%),执行社区康复人102人(同比下降137.25%),行政拘留涉毒人员383人次(同比上升17.13%);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7起(同比下降20%),立案25起(同比下降10%),破案30起(同比上升76%),涉案金额3187万元(同比上升286%),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同比上升27%),刑拘7人(同比持平),逮捕8人(同比上升14%),挽回经济损失170.4万元(同比上升83.6%)。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3371起。发生交通事故1946起(同比下降32%),造成35人死亡(同比上升2%),859人受伤(同比上升0.7%),直接财产损失63.57万元(同比下降39.72%),期间无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截至2018年10月底,晋宁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64人,其中缓刑250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假释5人。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2、 突出源头治理,着力在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实现“四个有力”
全区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181件,调处2181件,调处成功1613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率达75.1%。今年2月以来,在集中开展的2018年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化解第一阶段工作中,全区共排查出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49件, 截止11月8日,共成功化解25件,化解成功率为51%。今年以来,共对12项重大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对提早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有效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取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预警。今年以来,针对各类不稳定隐患,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向各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知16次,做到了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有效防止了矛盾升级扩大。
3、 夯实平安基础,着力在健全防控体系上实现“四个提升”
公安机关以争创一流公安工作为抓手,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组织开展了“风雷行动”等社会治安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累计破获刑事案件369件,破获毒品案件26件,破经济犯罪案件22件,打处486人。加大对昆阳街道、晋城镇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进行整治。在晋城片区开展为期100天的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抓获涉嫌盗窃、故意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41人,查处黄赌案件35件,查破毒品案件10件,缴获毒品11.23kg,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757起。集中对86家治安保卫重点单位、54家重点消防单位、4家交通安全“两客一危”重点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对单位安全设备进行大检查;对重点路段,各类歌厅、酒吧、网吧等行业场所加大巡控力度;对存在突出矛盾隐患的工程项目、事件,如古滇项目及安江村房屋征收回迁工作,广济、富有村案件等进一步分析研判,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分局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一把手作为成员。设立专项办公室在区委政法委。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根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晋宁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协调会商工作机制(暂行)》等三项工作机制。落实定期协调会商机制,区委常委会听取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次,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召开工作例会4次,开展工作调研和督导14次,编发工作简报15期。经费人员得以保障。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16日第30次常务会研究,同意从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50万元作为前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在现有人员编制内,抽调了6人组成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干部责任不断压实。在全区组织开展签订《昆明市晋宁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工作,全区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各村(社区)党总支(党委)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监委会主任签订承诺书1000余份。专案办理有所突破。全区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4起,共抓获涉案人员96人。线索排查全面细致。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腐败问题线索20条,经领导小组研究移交相关部门落实办理19条,不具备移交办理条件转职能部门处理1条。业务培训深入一线。2018年7月,举办综治维稳普法骨干专题培训班,为来自全区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共近500名综治维稳普法干部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系统培训。培训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纳入培训内容。宣传方式不断创新。通过入户发放宣传折页、推送微信短片、电台播放通告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工作中。近期发放宣传折页3万份(共6万份)、入户宣传走访 1万余户,通过48个微信平台推送微信宣传内容。
我区接入晋宁公安视频专网的高清摄像头有1119个,实现了重点区域全覆盖。预计到今年年底将完成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校园、医院门口,关系国计民生的水、电、气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以及风景游览区,车站、小区、公共停车场的联网接入工作,其它社会单位将在2019年分期、分批次接入。目前,已完成昆玉高速刺桐关、国道213线刺桐关、晋江公路(昆勐线s103)晋城镇关岭村委会麻栗坡村口、六干公路干海村小钟坡坡头等出入晋宁交通要道的卡口系统建设;大力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建设20个人脸抓拍系统试用,同时,在网吧正式推广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堵塞管理漏洞、丰富人脸轨迹数据。
在全区范围内共划分村(社区)、企业、校园一级网格152个,每个网格均配备1名网格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完成第三批综治通(123台)到期更换、授权及平台组织构建重建等工作,现全区共配发综治通 236 台。截止2018年11月7日,全区网格员共报送信息79121 条,录入矛盾纠纷238件、流动人口信息29条,特殊人群管理信息1条。
(四)部门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1. 公务车辆是国有固定资产,只能用作执行公务时使用。公务用车由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安排,驾驶员凭委办公室的派车单出车。
2. 委属各单位车辆由各单位统一调度管理。委机关因公用车,委属各单位车辆须服从调派,优先保障。
3. 用车须坚持节俭和急事优先、大事优先、县外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按轻重缓急调度安排用车。
4. 办公室派车须坚持用车审核原则并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部门关于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5. 在县内出车,报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到县外出车,报分管领导和委长同意,并通知委办公室登记。未经委领导批准,车辆不得擅自外借,更不得借给无证人员驾驶,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人。
6. 车辆驾驶员须持有驾驶证并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驾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礼貌、文明行车。驾驶员违章驾驶,违章责任由驾驶人员自负;违章肇事(负主要责任的),除承担违章处罚责任外,所有修理费、赔款费等超过保险公司承担部份的,由驾驶人承担,且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7. 节假日及下班时间,除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外,车辆一律停放规定场所。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公车或将车辆开回住所停放,按公车私用论处。
8. 机关车辆的保养、维护、车容车貌、加油、保险、检审等均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管理。委属各单位车辆的保养、维护、车容车貌、加油、保险、检审等,由各部门自行负责。每次车辆修理费在2000元以上的,由车辆管理人员提出报修申请和清单,报委办询价,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
9. 公务车辆改革完成后,本管理规定自行废止。
财务管理制度
1. 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领导班子是财务工作的领导集体,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各项收支的审批权限。我委的一切财务收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经费支出和业务支出先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字,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最后由委长审批签字,具体流程为,经办人支出前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分管领导根据情况向主要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支出。5000元以上支出,由支出部门报办公室,提交委委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在申请或请示上签批,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签批,主要领导在报销票据上签批。
3. 经费支出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报销,做到日清月结,原则上应1个月内进行报销。
4. 报帐员要加强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核,签字是否完全,单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手续是否完备,对符合规定的单据报账员给予报账,不符合要求的退单。
5. 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密内部牵制手续,严禁由一人全程包办会计事项的支付业务。支出凭证的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手续要齐全。
6. 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7. 报销后的单据及时登录出纳账,并按月分类汇总,填写《汇总报账单》,做好备查电子记录。单据和相关文件,报表交会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报销,未通过的退单给填单人重新填单签批。报账员要按要求填报各种财务报表,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及时和会计核算中心沟通,掌握财务收支,每月送分管财务的领导及主要领导,以便掌握经费收支情况。
8. 加强票据管理,报帐员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购领、使用、保管和缴验票据;票据所收款项要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保证票据和款项日清月结。
9. 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一切收入必须全部足额纳入本单位财务核算。
10. 因业务工作需要,须向财务暂时借用现金的,经手人须打书面借条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借支。
12. 严格执行开设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开设账户必须报经县财政委、银行批准,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
13. 按照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不得套取现金、转移资金,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拨付资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内容使用资金。
14. 严格规范资产的核算,定期开展财务清查,资产的增减须及时入账,保证账实相符,委办公室为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15. 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要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16. 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账款,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报损需办理相关手续。
17. 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银行存款按月核对,库存现金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18. 单位职工不能以单位名义为其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和借款,确保资产的安全。
19. 单位一切固定财产由财产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固定财产一般不借用。单位职工因公借用,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在规定借用时间内归还。单位固定财产不得向外单位职工借用,本单位职工调离单位,必须在离开前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没有交清财产的,不得办理工资和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921285.72元,其中:本年收入499.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21285.72元,其他收入345348.00元。(本级财力499.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区委政法委总支出6992059.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2624.9元,专项支出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支出529818.95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年末固定资产464772.34元。
清查资产明细为:
(1)房屋及构筑物:借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办公用房330.00平米。
(2)通用设备:本期无增加和减少。
(3)专用设备:本期无增加和减少。
(4)文物和陈列;本期无增加和减少。
(5)图书、档案:本期无增加和减少。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本期无增加和减少。 经清查,各类资产明细表核算汇总,各类资产的数量、价值与资产总账相符,与财务报表数据相符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18年政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把政法工作摆到撤县设区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一手抓从严从实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一手抓深入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推动平安晋宁、法治晋宁和过硬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把晋宁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旅游康养新区、古滇郑和文化名城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围绕中心工作任务,着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法治环境
2、 突出源头治理,着力在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实现“四个有力”。在矛盾纠纷摸排化解上有力度。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上有力度。在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大化解行动上有力度。在做好重点人员(群)的稳控上有力度。
3、 夯实平安基础,着力在健全防控体系上实现“四个提升”。突出严打整治,实现打击能力明显提升。突出综合整治,实现联治能力明显提升。突出立体防控,实现防范能力明显提升。突出基层基础,实现基层活力明显提升。
4、 坚持强基固本,着力在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实现“三个提高”
5、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晋政办通〔2016〕39号)和《晋宁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晋政通〔2014〕16号),部门(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含预算调整追加)文件,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门(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为: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整体工作情况。
评价时段:
1. 4月17日-4月25日,根据《晋宁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
2. 4月25日-5月5日,收集、核对、分析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
3. 5月6日-5月7日,抽取部分社区及村委会开展问卷调查。
4. 5月8日-5月10日,撰写和提交调查报告。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经过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政法委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体绩效情况进行总结,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政法委按照资金批复用途使用资金,无违规情况。经过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打分,整体绩效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2. 主要绩效。
1. 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以争创一流公安工作为抓手,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组织开展了“风雷行动”等社会治安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累计破获刑事案件369件,破获毒品案件26件,破经济犯罪案件22件,打处486人。加大对昆阳街道、晋城镇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进行整治。在晋城片区开展为期100天的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抓获涉嫌盗窃、故意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41人,查处黄赌案件35件,查破毒品案件10件,缴获毒品11.23kg,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757起,
2. 加强对社会面的管控。集中对86家治安保卫重点单位、54家重点消防单位、4家交通安全“两客一危”重点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对单位安全设备进行大检查;对重点路段,各类歌厅、酒吧、网吧等行业场所加大巡控力度;对存在突出矛盾隐患的工程项目、事件,如古滇项目及安江村房屋征收回迁工作,广济、富有村案件等进一步分析研判,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分局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一把手作为成员。设立专项办公室在区委政法委。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根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晋宁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协调会商工作机制(暂行)》等三项工作机制。落实定期协调会商机制,区委常委会听取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次,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召开工作例会4次,开展工作调研和督导14次,编发工作简报15期。全区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4起,共抓获涉案人员96人。共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腐败问题线索20条,经领导小组研究移交相关部门落实办理19条,不具备移交办理条件转职能部门处理1条。通过入户发放宣传折页、推送微信短片、电台播放通告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工作中。近期发放宣传折页3万份(共6万份)、入户宣传走访 1万余户,通过48个微信平台推送微信宣传内容。
(二)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五、 主要经验做法
严格按照财政相关文件规定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申请、使用、管理资金。
六、 存在的问题
一是维稳形势依然严峻。客观方面,当前,我区在征地拆迁、农民工权益、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改制等领域中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依然突出,涉军人员、老上访户等利益诉求群体诉求过高,且无政策依据,重点人员“维权”活动频繁,“逢会必访”、“逢会必扰”已成常态,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各类不稳定隐患多发易发且较难化解,面临的维稳形势依然严峻。主观方面,部分责任单位对化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研究和落实有效的化解措施方面办法不多,厌战心理不同程度存在,加之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导致化解工作进展缓慢,甚至长期无进展。
二是新型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区各类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态势还未从根本上改变,一些深层次矛盾还将不断出现,矛盾纠纷调处压力、调处难度增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重道远。
三是工作能力亟待提高。我区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还存在创新思路不够、措施落实还不到位等问题,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不强,维稳工作抓平时的功夫少,抓集中研究或处置的多,沿用固有的或已经取得经验的老办法、老路子开展工作的偏多,根据形势的变化,创新采用新的方式、方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针对不足,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补齐短板,全力以赴抓好安保维稳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我区将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好各项维稳责任,抓好信访维稳安保工作,确保“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不发生极端恶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防范预警机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源头稳控,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一线,把信访维稳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控风险。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对敌斗争,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和改进反恐维稳工作,进一步织密“六张网”,健全“七项机制”,努力打造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时期和关键环节的安保维稳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切实抓好维稳工作责任落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多措并举做好包保稳控工作,继续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力争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调处化解率大幅度提升,对暂时不能化解的做到稳控到位,减少或杜绝大规模赴省到市、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补齐短板。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基层综治工作、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在梳理排查化解信访积案上下功夫,着力破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重点领域矛盾化解等方面的难题;按照“平安社区、平安街道、平安晋宁”逐级递进的思路推进平安建设,不断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积“小平安”汇“大平安”;要立足自身,放眼周边,尽快补齐基层基础、社会共治、科技运用、法治保障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短板。
四是坚持预判预警,着力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进一步发挥网格员、信息员、村组干部等基层综治维稳力量的作用,重点依托国保、维稳、信访等部门加强维稳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及时分析研判并预警,防止矛盾、隐患升级扩大。督促、指导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好《晋宁县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办法》,发生群体性事件时,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妥善处置。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协调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扎实抓好中央、省、市、区各项重要活动、敏感时段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维稳工作,督促、指导落实主管责任、属地责任,确保各项维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杜绝漏管失控造成进京非访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