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为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措施对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监督抽检。
一是强化食堂经营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督促辖区内各学校及托幼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自查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行动,确保所有食品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彻底解决。
二是强化经营许可,严把学校食堂许可准入关。基层所执法人员对全区的学校食堂逐一进行核查,核查学校食堂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落实食堂经营主体责任。以原料及食品采购、索票索证、保存储藏、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内容,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展开全覆盖、无死角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对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加强监督抽检,排查问题食品。将高风险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饮具和供餐单位配送食品、自消毒餐饮具列为重点监督抽检对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立即通知学校和幼儿园停止使用和食用,并依法查处。
到目前为止,该局共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40余户次,监督抽检样品36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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