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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903-129495 主题分类: 工商登记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3-12 11:08
名 称: 晋宁区市场监管局二街所动员“大棚房”当事人自行注销证照
文号: 关键字: 晋宁,区市,市场,监管,二街

晋宁区市场监管局二街所动员“大棚房”当事人自行注销证照

发布时间:2019-03-12 11:08 浏览次数: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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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大棚房”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晋宁区市场监管局二街所实行“五步走”成功动员大棚房内经营者自行注销相关证照。

    一“摸底细”。该所针对辖区内本次大棚房整治对象,进行多次摸底调查,反复确认大棚房土地性质、大棚房建盖人情况、大棚房内经营者详细信息(哪里人、何时开始经营活动、与大鹏建盖者的关系)、当事人现有的一些证明材料的情况等。

    二“求指导”。“摸底”得到的信息进行研判,及时向局领导进行汇报,并向注册科寻求指导。在注册科的帮助下认真解读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并按照晋宁局《“大棚房”及农地非农化问题清理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工作步骤。

    三是“取证明”。在确定工作步骤以后,及时向驻地党委政府汇报,请求驻地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出具正式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文件,用于书面向当事人证明其经营场所属于违法用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四“讲道理”。工作人员多次到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宣传和劝导,向当事人出示国土部门出具其经营场所属于违法用地的证明,并根据《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等法规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解释说明,动员当事人自行注销相关证照。

    五是“上门办”。在动员当事人自行注销相关证照工作时机相对成熟的情况下,及时准备相关注销手续材料,并提前打印好,将注册登记职工一起送到当事人工作地点,实行上门服务,由当事人现场签字后,正常进入注销程序。

    目前,当事人所涉“大棚房”正在拆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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