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晋城镇龙潭道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公告
晋宁区晋城镇龙潭道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勘察及
工程设计公告
编号 JKMJN2019020017
招标项目名称 晋宁区晋城镇龙潭道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宁区晋城镇龙潭道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以“关于《给予开展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龙潭道路西侧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意见函》的复函”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对本项目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晋宁区晋城镇龙潭道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
2.2 招标范围:晋宁区晋城镇龙潭道路西侧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应根据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所编制初勘、详勘、勘察报告应审查合格并备案);②工程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2.3 总投资:8283.88万元
招标规模:150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晋宁区晋城镇草村,东至龙潭道路,南至锦绣竹园,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2.6 项目实施时间:工程勘察15日历天;工程设计3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成果资料。
2.7 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工作周期:工程勘察15日历天(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包含工程勘察完工并提供完整的勘察报告的时间。如需要分批施工,每批次工期以此工期为准);工程设计3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成果资料,其中 2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资料,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可同步穿插开展工作,各分部内容工作周期均不可超出以上时限要求。
2.8.2质量标准:工程勘察部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标准等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设计部分:执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8.3标段划分及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营业执照。
3.4.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乙级及其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4.3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15-2017或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相应成立年份提供)。
3.4.4企业类似业绩:①勘察业绩:近三年(2016-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勘察业绩至少一个(指总投资10000万元以上或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项目或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工程勘察);②设计业绩:近三年(2016-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2个(指总投资10000万元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24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项目或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工程设计)。
3.4.5项目负责人:①工程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2016-至今)作为勘察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勘察业绩至少一个(指总投资10000万元以上或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项目或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工程勘察);②工程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2016-至今)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个(指总投资10000万元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24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项目或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工程设计)。
3.4.6企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6-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4.7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
查询对象:公司本身、企业法人及拟派往本项目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
查询媒介:“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时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三年。
3.4.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2-02 16:12 至 2019-02-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2-25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宁区昆阳大街94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晋宁区昆阳大街571号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楼913室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联系人:和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591211223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3114071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7807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