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水务(滇池管理)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滇池管理)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王永萍代表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饮用水储水设施建设与管理,保障生活用水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晋宁区健康扶贫预防介水传染病,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管水平,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人群健康,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昆明市晋宁区农村饮用水安全有保障再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回顾2017年开展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的124件水样中,合格率为47.58%(59/124),其中108件农村水样中合格率为42.59%。不合格指标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浑浊度、肉眼可见物、余氯,大部分均为微生物指标超标,是影响农村饮用水安全指标,易引起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一)原因:一是大部分农村饮用水消毒措施不完善,消毒制度不落实,无专人管理,未做到定期消毒,管理人员缺乏饮水卫生知识;二是农村饮水卫生工程项目建设未充分考虑卫生安全要求,部分工程未设计有饮水消毒设施及消毒剂的投放环节;三是部分农村饮用水源及储水池缺乏保护措施,部分未加盖加锁等措施保护水源,水源周边环境卫生极差,容易受到人、畜粪便的污染。
(二)建议:
1.区、乡镇(街道)政府加大投入,自来水公司管网水覆盖全区各自然村;
2.加强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一是以地表水为水源时,地面水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有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二是以地下水为水源时,地下水取水点周围30米的范围内,不得有厕所、污水沟、垃圾堆等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污染源存在。
3.集中式供水除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水设施外,水质检测较差的水源必须进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按时消毒,保证正常运转,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力度,以保证供水质量。
4.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对各供水点,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建立长效机制、保障饮用水安全,预防介水传染病及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2017年已投入633.91万元,实施了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解决了9个村委会19个村小组7372人的饮水问题,经区卫计部门监测,水质合格率由2017年的47.58%提升至今年的63.27%(枯水期);
(二)2018年投入265.09万元,实施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解决5个村委会9个村小组4226人的饮水问题,目前工程正在实施,计划年内完成;
(三)加大对农村自来水的督促和管理力度,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保障了饮用水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渠道,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切实对饮水安全存在问题的区域逐步进行工程性提升改造;
(二)将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卫生意识,重视水源保护。
感谢王永萍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我们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