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200231601000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2017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一、宣传贯彻执行人社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二、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和指导;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三、负责全区的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执行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组织监督实施全区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国有企业破产后的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纳入社保基金支付工作。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综合管理全区政府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配合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新录用、新聘用人员的转正定级和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变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核工作。十、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违法案件;负责劳动合同登记、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用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十一、执行农民工工资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范围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下属机构包括晋宁区社会保险局、晋宁区劳动就业局、晋宁区医保分中心、晋宁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局、晋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晋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定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组织监督实施全县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国有企业破产后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企业离退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纳入社保基金支付工作。
2、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综合管理全县政府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本地区职业资格考核报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工作。
4、贯彻和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官、士兵的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5、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新录用、新聘人员的转正定级和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变动工作;指导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受市局委托负责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核)工作。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负责劳动合同登记、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用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7、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昆明市晋宁区社会保险局
3.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4.昆明市晋宁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5.昆明市晋宁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6.昆明市晋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7.昆明市晋宁区劳动监察大队
8.中国昆明市晋宁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9.昆明市晋宁区促进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末实有人数1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5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中层领导职数6名。根据职责任务,内设科室6个。退休人员25人,无离休。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95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51.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851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2.64万元,占总支出的27.15%;项目支出6206.47万元,占总支出72.8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支出合计85191093.81元。其中:基本支出23126350.53元,占总支出的27.15%,项目支出62064743.28元,占总支出的72.8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工作经费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10(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障事务资金的支出。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26350.53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064743.28元。比上年增长86.07%。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工作人员不断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其他人事事务支出。比上年增长70.7%。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和其他人事事务不断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83万元,完成预算的3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983万元,完成预算的35.8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8817万元,下降5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7.2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6717万元,下降32.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9983.00万元,占35.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983.00元。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99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接待人次14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就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说明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8176.07元,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日常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合计952.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77.88%,固定资产占22.15%,我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合理使用资产。流动资产(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区政府,区财政局等的相关规定及流程,从年初预算,用款计划,经费支付到年终决算,都通过“财政系统平台”进行。全程接受监督管理,使用正常。固定资产从采购到登记入账,也有严格的程序,目前固定资产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工作,没有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52.57 | 741.54 | 211.03 | 7.69 | 17.48 | 185.8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6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6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A、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晋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晋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晋宁区社会保险局、晋宁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晋宁区促进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晋宁区医保局、晋宁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
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中层领导职数6名。
根据职责任务,内设科室6个:1.办公室;2. 公务员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 工资福利科;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 劳动关系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6. 基金管理科。
2.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组织监督实施全县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国有企业破产后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企业离退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纳入社保基金支付工作。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综合管理全县政府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本地区职业资格考核报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工作。
8、贯彻和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官、士兵的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新录用、新聘人员的转正定级和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变动工作;指导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受市局委托负责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核)工作。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负责劳动合同登记、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用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11、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13、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及技能培训工作、强化创业扶持,着力推动大众创业。2017年全区新增城镇就业2449人,完成目标任务2300个的106%;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777人,完成市级目标任务5000人的11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5%,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9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5000的13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收入8411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6000万的140%。完成创业担保贷款261人,完成目标任务260的100%,发放金额2599万元,带动就业543人;完成“贷免扶补”贷款200人,完成目标任务200的100%;发放金额1813万元,带动就业406人;推荐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5户,完成任务的100%。大学生创业园有8个学生团队申请入驻; 2017年举办了“春风行动”暨“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大型招聘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暨“大学生创业创新帮扶专场招聘会”大型招聘会、云南省2017届医药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职业教育校企供需见面会等7个招聘会。
2、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2017年,全区已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含退休人员)41562人,完成年度养老保险目标人数40600人的102.3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390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3900人的100.02%;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7月稳步过渡完成合并工作,参保人数2303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9800人的116.33%;失业保险人数19800人,完成目标任务19450人的10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5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5410人,两项合计271766人,完成参保目标任务数270500人的100.47%;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19万人,完成市、区参保目标任务15.03万人的101.06%;续保缴费10.46万人,完成市、区续保缴费目标任务100.77%。2017年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参保27382人,完成目标任务25000人的109.53%。
3、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晋宁区4家政机关拟招录5名公务员,2家参公事业单位拟招录2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17年9月30日,新招录的7名公务员报到上岗,2017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完成。2017年完成晋宁区2016年新录用的23名公务员初任培训计划上报、培训、取证工作;组织完成4个专题的人事专干业务培训,培训500人次;完成了2017年度考官培训任务,其中参加公务员初级面试考官培训5人,公务员三级面试考官培训1人。上报了2017年晋宁区“三支一扶”岗位需求计划,经上级“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招募7名“三支一扶”大学生。严把公务员出口、进口,2017年,全区公务员调动42人,其中调出4人,区外调入6人,区内抽借调6人,区内调动26人。办理公务员录用2名,公务员登记21名,完成42名公务员晋升副科级职级审批。2017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了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9人及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5人,卫生系统经过报名、考试、考察、体检、拟聘用公示的程序,招聘了22名人员,定向招聘了2名;区博物馆招聘了3名事业人员。组织全区64名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官培训(其中主考官10名,普通考官54名)。完成了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推荐申报工作,26人取得了相应的工人技术等级,其中1人取得中级工、22人取得高级工、3人取得技师;2017年对139家次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核准,322家次单位进行了聘用结果认定。开展了集中清理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全面安排布置2017年职称申报工作,职称申报情况是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2人(教师系列申报),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542人(其中452人为教师系列),申报中级职称202人,申报初级职称84人(其中认定28人)。
4、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2017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27件,涉及人数1559人,直接答复127件,来信来访答复率为100%;办理“12345市长热线”及上级交办件104件,结案率为100%;指导企业依法确立劳动关系,共为610户用人单位办理了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其中,新签4996人,续签3375人,解除终止3894人);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127起,处理127起,立案查处6件,已结案6件;共为1559名劳动者追讨1411.75万元工资,全年投诉举报结案率100%。截至2017年12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交存7592.3579万元,划支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完工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422.0317万元,余额为3170.3262万元。共接收劳动争议案67件,涉及劳动者67人,其中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8件,受理59件,结案59件,结案率100%。受理的59件争议案,调解47件,申请人主动撤诉8件,裁决4件(其中终局裁决3件),调解率达93.22%,终局率达75%,涉及调裁金额273.21万元。
5、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强化。累计追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欠费25.57万元,个人欠费13.55万元;失业保险1.12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欠费219.56万元,工伤保险历史欠费4.78万元,生育保险历史欠费3.60万元。同时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确定的云南中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基金支撑能力、基金使用质量、资产管理质量、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等管控状况进行评估,寻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或风险点。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4.部门管理制度
1、领导决策程序
区人社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行政的全面工作;局党总支书记负责党务全面工作。
局长召集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局情况通报会、局系统全体人员会议和其他需要召开的重要会议;局党总支书记召集党组织的相关会议。
2、会议制度
为更好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议事规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特制定局会议制度;实行局党总支委员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情况通报会议、局务会议、局工作例会、局系统职工会议制度,出席、列席会议人员不能到会,须向局长、书记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局党总支相关会议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3、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推动干部职工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实行干部职工定期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局办公室负责召集。
4、作风建设制度
包括勤政廉洁规定、办公规定、考勤规定
5.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单位经费开支“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财务人员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保密纪律。定期全面及时向局长汇报财务计划完成情况。
6. 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维护、调度工作,详细记录车辆管理、维护、使用情况,并做好驾驶员的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工作。
局机关的所有车辆属公务用车,实行出车签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如发现公车私用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部门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我单位2017年的预算收入总额为1287万元,实际支出为85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733 万元,包含人员经费 682 万元,公用经费51万元,公用经费中三公经费为 5 万元。项目支出118万元。预算资金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单位正常运作和项目支出。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2月27日,采购劳动争议仲裁院制服30件,总价2305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公用经费。
2017年3月10日,采购办公设备。其中,台式电脑5台,笔记本电脑1台,数码相机1部,碎纸机1部,打印机3台,总价53850元,针式打印机1台,总价51200元。
7.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固定资产年初数为123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为67万元,累计报废资产56万元,分别是两辆公车报废和办公桌椅的报废。
B、绩效目标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有效使用资金,搭好就业创业平台;建全社会保险保障机制、建全人事人才管理机制、建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机制、建全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人社机制;强化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融合力度,更好地开展工作。
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准确把握就业发展新常态,积极推动就业和再就业、鼓励创业工作。
2、切实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实效,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发挥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3、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做好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上门服务,送政策进企业,推动各行各业社会保险宣传扩面工作。通过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鼓励企业职工及自谋职业人员能够积极参加社会保险,降低企业风险,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4、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清欠工作。加强分析研究,理顺清欠流程,对欠费企业缴费能力进行评估,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清欠工作,确保清欠工作依法开展,取得成效。
5、做好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试点定点医院的督导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保证参保群众住院待遇正常享受,确保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工作在晋宁区顺利推进。
6、做好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结合参保群众经办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好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同省、市管理部门和制卡银行沟通协调,解决好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制卡遗留问题和服务好参保群众的问题。
7、继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务工人员及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做好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加大对三小企业及建设施工企业的专项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违法使用童工、无故拖欠工资、延长劳动时间等违法行为。
8、按照各级扶贫工作部署,重点从务工增收、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C、评价思路和过程
1.评价思路
(1)确认2017年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
(2)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
(3)分析确定2017年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
(4)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工作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3.评价依据
通过部门职能文件,部门职能分解文件,部门2017年度工作计划,部门2017年度工作目标,部门2017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表及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项目预算明细表等文件作为此次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依据。
D、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1.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财政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安排使用,秉持着节约原则,无浪费现象。2017年基本收支持平,全部财政拨款都用于单位的正常办公支出和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
项目根据以支定收原则,保证支出真实性原则,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平稳运行、成功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2)主要绩效
我单位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日常办公费如:差旅费,办公经费等。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具体绩效分析
A部门决策总分35分,我单位评分35分,部门目标、部门职能、资源配置等工作完成情况优秀。B部门管理总分20分,我单位得分20分,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合理,单位各项工作开展均按照制度要求进行。C部门绩效总分45分,我单位的分44.5分。在部门产出、部门效果我单位各方面都完成的很好,但是在部门可持续发展中我单位的制度虽然有所创新,但由于业务工作繁忙,相应的工作还未及时实施。
3.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预决算管理,并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及财政部门对本部门预算的批复文件,全面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如实反映年度内全部收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自行开展不定时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F、存在的问题
1.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年来我单位的预算批复情况看,我单位的预算基本是围绕保人员经费,保单位基本工作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我单位的基本支出比例占比非常大,单位基本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对于开展工作有一定局限性。
G、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200231601111
附件1:人社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20181019112523184
附件2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添加采购、资产公开20181024105419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