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做好预防食用草乌中毒宣传和警示
发布时间:2018-10-1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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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是采挖食用草乌的季节,为防止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的发生。晋宁区提前做好预防食用草乌中毒的宣传和消费警示。
一是防范未然,发布公告。晋宁区食安办及时制定印发《晋宁区2018年关于预防控制食用草乌等毒性药材中毒的预警公告》。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普发至全区各单位,在晋宁微信公众号、晋宁微刊等传媒系统中刊登,并在晋宁电视台滚动播出,切实加大草乌预警信息全覆盖。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晋宁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毒性中药材的进货查验、流通方向进行严格监管,对违法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切实防止草乌、附片等毒性较强的中药材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三是加强风险排查。结合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聚餐及农村自办宴席等地的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排查,严禁各区域加工、制售以草乌、附片、附子为原料的食品,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止了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