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您最关心的都在这里了
1.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思路目的是什么?
改革的要求是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核心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目的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2.有哪些医院会取消药品加成?
昆明地区共有32家城市公立医院将进行调整。其中包括省级公立医院14家,市级公立医院9家,区级公立医院9家。
2010年2月25日起,昆明市所有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2012年12月1日,昆明市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10个试点县的20所县级公立医院均于当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2016年4月昆明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昆明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方案》(昆卫〔2016〕16号),昆明市全部区级医院及两家市级医院共10家公立医院从2016年5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经前期摸底、测算、评估,在省、市一并启动的32家医院的基础上,昆明市将对市域范围内的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举办的全部公立医院,包括市级、区级、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同步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工作。(细化名单由各县(市)区公布)。
3.什么是医药分开,和我有关系么?
医药分开就是把医院的利益与药品销售彻底分开。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所有药品零差价销售,一步到位,“平进平出”。医药分开后,主要靠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来维持运行了,这不仅让患者拿药上直接少花钱了,而且有效遏制了过度用药现象,进一步降低了患者的负担。
4.这次服务价格调整哪些上调,哪些下调呢?
这次价格调整按照体现劳务、降低设备、结构调整、升降搭配的原则,兼顾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提高154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其中:诊查、会诊、护理、注射等综合医疗服务类29项,手术类113项,中医及民族医药类12项。例如: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门诊、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就从现行3元、5元、7元分别调整为5元、10元、15元。剖宫产术从现行800元调整为1300元,拔罐疗法从现行10元调整为15元等。
降低46项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其中:检验类37项、影像类8项、放射治疗类1项。例如:磁共振波谱成像从现行450元下调为400元;全身显像PET/CT从8000元下调为6500元。
5.这次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会不会加重老百姓看病负担?
根据卫生部门测算,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案例1
某普通感冒发热患者在门诊就诊开药的医药费用分析:调整前普通门诊诊查费3元,药费174元,费用合计177元;调整后普通门诊诊查费5元,药费降低为158元,费用合计为163元。总费用减少14元,降幅7.91%。
案例2
某脑梗塞患者(无手术)住院治疗8天医药费用分析:调整前诊查费、西药费、中成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等费用合计10526.48元;调整后费用合计9998.19元。总费用减少528.29元,降幅5.02%。
从长期看,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通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带量采购和“两票制”措施;公立医院自身的生存发展由拼设备、拼规模的外延发展方式逐步转变为提高医疗质量、提高技术水平、提高服务效率获得病源的内涵发展方式。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使医护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得到体现,促进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断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6.调价后困难群众看病会有影响吗?
按照相关规定,对持有《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贫困人群和持有《农村特困救助证》的农村贫困人群,免收挂号费和诊查费,减半收取床位费。
7.如果医院不按规定收费,怎么办?
省级和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