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市场监管局“四查”疫苗
近日,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部门和涉及疫苗的相关医疗单位就疫苗来源、运输、储存、资料等四方面开展突击检查。
查来源。检查接种单位的疫苗是否由属地县(区)疾控中心分发;县(区)疾控中心的疫苗是否由市疾控中心提供;分发、提供的疫苗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查运输。检查使用保温箱或保温包运输需冷藏的疫苗时,是否有防止疫苗冻坏的设施,是否能保证保温箱的温度符合疫苗储运温度的要求。
查储存。检查储存疫苗的冷藏设备是否选用具备医疗企业注册证的医用冰箱,容积是否与使用规模相适应;自动温度监控设备、温度测量精度、温度计等是否符合标准;冷库是否配置备用制冷设备、并配有防止停电的发电机以保证疫苗持续制冷的需要。
查资料。检查接收或购进疫苗时是否索取生产(配送)企业提供的《生物制品签批证明》复印件、进口的是否有《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等资料;收货时是否有疫苗运输设备(工具)、冷藏方式、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送(收)疫苗单位人员签名等的记录资料;对疫苗进货、验收、库存时间、温度等方面的记录资料是否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是否保存有处理过期、失效、废弃疫苗的备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