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昌家营村委会迎香村生产用水恢复重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宝峰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昌家营村委会迎香村生产用水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晋宁区昆玉铁路晋宁段建设损毁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昌家营村委会龙泉村、迎香村水源恢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昆发改农经[2018]216号)要求,为更好的满足周边村民的生产用水需求,保障农田的农灌用水,你单位决定实施“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昌家营村委会迎香村生产用水恢复重建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昌家营村委会迎香村生产用水恢复重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迎香村。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修建721m的混凝土沟渠、铺设3个水池的引水管,引水管总长511m等。
四、总投资:43.99万元。
五、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
六、建设周期:1个月。
七、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宝峰街道办事处。
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