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年报---员工购房贷款被拒
近日,昆阳××房产信息经营部一行两人来到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昆阳所注册大厅焦急地说:“我们刚才到银行办理贷款,被告知企业在异常名单里,处于红色状态,银行贷款提交不了审核,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
工作人员赶忙安抚她们坐下,劝她慢慢说。昆阳××房产信息经营部负责人说;“同来的李先生通过我的房产中介信息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电梯房,前几天办理了过户手续并支付了一半的房款,余下的30万房款办理完银行贷款后付清;就在今天我们到银行申请贷款,将所需材料提供全,银行把材料逐项录入电脑提交审核时,发现李先生提供收入证明的公司(云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在异常名单里,公司处于红色状态,贷款申请审核不予提交审核,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们马上来你们单位查询下是什么情况;房子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结,李先生前期已想尽办法凑齐首付款,现在就只有靠这笔贷款来支付购房余款,如果贷不成,李先生不仅要支付违约金还要再次承担相关过户费用,中介涉及部分违约责任,这可怎么处理呢?”
工作人员说道:“我们大致清楚了,李先生是云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员工,你现在买房,你向银行提供的收入证明是云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开具的,现在银行系统提示这家公司是在经营异常名录里,处于红色状态,所以贷不了款。”
“是的,情况就是这样,我是这家公司的员工”李先生答道。
了解事情经过后,工作人员立即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该公司的信用情况。经查该公司2016年、2017年 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所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鉴于李先生不是公司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工作人员告知李先生回去后马上向公司负责人说明情况,请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尽快来申请移除异常名录,并打印出一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程序和需要准备相关资料的清单转交给公司负责人。
第二天一大早,李先生和公司负责人准备好了相关移除异常名录的材料来到所上;工作人员首先向公司负责人讲解宣传了有关年报的相关法律法规、年报时限以及不年报的后果,着重讲解了38个部门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公司负责人听完表示,通过这件事,他认识到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性,要通过此事告诉身边的朋友和员工,一定要重视企业信用,积极履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义务和其他法律义务,不能因为失信影响企业发展,影响到员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