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响水村委会民族示范村生态广场附属工程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响水村民委员会:
你村委会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响水村委会民族示范村生态广场附属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8]2号)及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响水村小组<关于民族示范生态广场附属工程立项的请示>的批复》(二政复[2018]14号)要求,为提升人居环境,进一步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问题,你村委会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响水村委会民族示范村生态广场附属工程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响水村委会民族示范村生态广场附属工程项目。
二、 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响水村委会。
三、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提升改造生态停车场、游步道、滨水景观绿化、观景亭、垃圾房等。
四、总投资:70万元。
五、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建设周期:6个月。
七、其他:请你村委会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村委会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滇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二街镇。
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