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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803-078015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3-21 12:50
名 称: 昆阳街道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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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街道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21 12:50 浏览次数: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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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综治委《关于推进全市综治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综治〔2017〕1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夯实综治工作基础,全面整合综治工作资源,提升综治工作信息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矛盾风险隐患能力,有效提升我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结合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2018年全街道开展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综治中心建设的重大意义
        综治中心建设,是适应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新型基层综治组织形式,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基层政权的必然要求,是党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通过加强和规范街道和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基层综治组织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充分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增强基层综治合力,为“平安昆阳”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层基础。
        二、加强领导,切实把综治中心建设纳入重要日程
        “综治中心”是一种全新的综合治理模式,是一个信息民情收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群防群治指挥中心、和谐稳定维护中心的综合体。它的建成及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能否给街道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建设的领导,成立昆阳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廖   勇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赵欣琪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宋学芬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冯元亮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昆阳派出所所长
                       刁子龙    昆阳司法所所长
        成  员:综治信访办、司法所、机关为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昆阳派出所社区民警,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各站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治信访办,由宋学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包玉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解决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积极开展“综治中心”建设。要以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为主线,以推广“综治办+综治信息系统+N”模式为着力点,明确功能定位,健全综治中心组织领导机构,以综治工作信息化、社会管理网格化、综治队伍专业化、督导追责法治化为突破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综治信息系统建设、综治网格化管理建设,提升街道和各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代化、精细化水平。
        (二)加强综治成员单位的互联互通。街道综治信访办将依靠省市区综治办的综治信息系统,推动全街道综治中心纵向贯通、横向集成综治成员单位。有效整合相关部门综治数据信息,实现互通互联、共享共用、深度融合,努力把街道和村(社区)综治中心打造成可以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分流指派、督导考核等综合性业务工作实战平台,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推进综治网格化管理建设。街道综治信访办要不断健全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网格员素质、选聘使用管理、网格信息上报质量等问题。要选聘长期在村(社区)居住,具有初中文化水平以上,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有责任心的群众干部参与网格化管理。要加强对网格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治网格员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网格员发现、上报信息的能力,要采集上报维稳、特殊人群、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等涉及平安建设类的信息,协助做好特殊人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使网格“办小事、报大事”、部门“办实事、解难事”成为新常态。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8 年3月15日前)。按照市级的安排部署,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条件,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昆阳街道标牌和名称统一为“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综治中心、昆阳街道XX村(社区)综治中心”。同时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实现综治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综治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现综治中心的试运行。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综治中心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将综治中心建设工作作为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确保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8年3月15日-10月30日)。按照市、区级综治中心建设与规范的相关要求,在区级综治中心建设的统筹下,在区级综治部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推进街道、村(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及综治视联网建设,实现与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视频资源互联互通、联网共享,实现四级综治中心视频会议分析等功能。完善综治中心分析研判、分流办理、督查督办、情况反馈、考核评价等服务管理功能,实现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
        第三阶段:完善阶段(2018年11月1日-12月30日)。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实现综治信息互联互通,综治资源整合共享,综治工作协调联动,基本达到《中心建设与规范》规定的要求。
        五、构建模式
        (一)昆阳街道综治中心。依托街道四级联动诉求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整合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维稳等基层综治资源,建立“昆阳街道综治中心”,中心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昆阳派出所所长、昆阳司法所长、综治办主任任副主任,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安排人员入驻综治中心,在中心挂牌标识明显,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组织机构,做到上墙管理。在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发动群防群治、开展平安创建、服务联系群众上做深做细做实。同时通过组织集中办公、整合基层综治资源,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频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雪亮工程),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对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并对辖区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诉求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推进治安志愿者、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二)村(社区)综治中心。依托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或综治服务站,整合服务管理资源,建立“村(社区)综治中心”,中心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社区民警、“三委”中负责综治工作的委员任副主任,村(社区)“三委”人员、综治服务站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治安巡逻队员、志愿者参与开展工作。在中心挂牌标识明显,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组织机构,做到上墙管理。同时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频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雪亮工程),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深化网格化管理、加强社会化服务,实现对本地区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排除公共安全隐患。受理、处理辖区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诉求,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推进治安志愿者、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建设,将综治中心建设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解决人员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重要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做到与基层组织建设统筹推进。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把综治中心建设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在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统筹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综治中心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增强整体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抓好本部门职责任务的落实,激发各方力量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中心建设与规范》要求,综治中心建设应根据市和区相关文件规定,把综治中心建设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综治中心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综治中心建设顺利推进。
        (四)加强检查考核。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督促限期整改;对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地方,加大责任督导追责力度,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综治手段,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综治中心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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