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年2月8日在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晋宁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现向大会书面报告《晋宁区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晋宁撤县设区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关键的一年,面对宏观经济艰难复苏,投资总量不足和省市对滇池流域保护区矿山关停等政策,全区财政收入出现大幅度滑坡。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牢固树立“稳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优支出”的理念,将抓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第一要务,同时通过全面挖掘存量、统筹调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削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了财政支出基本平稳,保障全区各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顺利推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详见附表一、附表三)
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05,42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203,061万元的101.2%,比上年同期的220,420万元减收14,997万元,减6.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681万元,占调整后预算145,033万元的100.4%,比上年同期的169,283万元减收23,602万元,减13.9%;
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完成53,33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4,355万元增收8,977万元,增20.2%;
上划省级收入完成6,41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6,782万元减收372万元,减5.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0,154万元,完成预算243,991万元(区级预算213,765万元,上级专款预算30,226万元)的102.5%,比上年的251,389万元,减支1,235万元,减0.5%。
1. 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83,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3%,同比减收11.1%。减收的主要原因为全面“营改增”后受政策影响,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合计减收7,319万元,受2016年预缴大湾项目土地增值税的影响,土地增值税减收5,117万元。其中主要税种收入完成情况为: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完成37,164万元,增长22.5%;营业税完成417万元,减少97.1%;企业所得税完成2,713万元,增长4%;个人所得税完成1,283万元,增长26.4%;资源税完成11,701万元,减少3.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826万元,增长11.7%;土地增值税完成3,070万元,减少62.5%;耕地占用税完成973万元,减少69%;契税完成5,709万元,增长17.5%。
--非税收入完成62,186万元,减少17.4%。减收的主要原因为一次性收入中的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同比减少10,79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2,631万元。
2.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50万元。保障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员及机构运转支出,开展各种专项活动所必需的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4,313万元。支持公安 “三年争创一流公安”行动计划,足额保障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人员、运转、业务及装备支出,加大投入支持公安科技楼、法院“两庭”、检察院“两房”及司法业务用房建设。
--教育支出52,931万元。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生均公用经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28490名中小学生。免除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杂费,按学生人数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支持力度,新建公办幼儿园5所。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启动晋二中搬迁新建项目。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实施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对进入区职业中学就读的农村户口学生,区财政每年每生补助学杂费300元,对在我区职业中学就读的家庭贫困学生,区财政每年每生给予500元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78万元。推动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供有效就业岗位4007个,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449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85元,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生活费月人均发放标准为360元、320元和290元。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月人均发放标准为560元和320元。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对参战退役人员、残疾军人、烈属、在乡红军老战士和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进行抚恤和解困帮扶。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高龄老人补贴力度。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01万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力度,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9.8万元。增加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从45元提高到50元,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倾斜。
--节能环保支出7,732万元。支持滇池治理、河道清淤除障、水体置换通道提升等工程实施。加大对主城区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滇池主要入湖河道、湿地管理,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投入。
--城乡社区支出19,437万元。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开展城乡清扫保洁,加大对城区园林绿化、亮化美化、环卫基础设施运行、城市景观照明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农林水支出25,382万元。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实施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2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25个。完善林业保护支持政策,完成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549万亩,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滇池面山绿化2500亩。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2处、改善灌溉面积0.99万亩,续建小(一)型水库1件,建设五小水利工程1802件。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个,建成高标准农田9,100亩。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22个、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4个、新农村区级重点村建设项目7个,争取“四位一体”项目1个,补助资金500万。
--交通运输支出4,624万元。完成通村路网建设工程项目共16条36.69公里,实现晋城镇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其他乡(镇、街道)全部自然村通硬化道路的目标,解决晋宁区19个自然村879户2661人的出行问题。完成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实现100%通硬化路, 5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率达80%,通畅率达到80%。完成辖区境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共计447条,857.581公里。
--住房保障支出3,875万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拨付公租房建设资金500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完成2017年度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债务付息支出8,634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政府置换债券中的一般债券利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详见附表二、附表四)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5,961万元,占调整后预算106,908万元的108.5%,比上年同期的98,058万元增收17,903万元,增18.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9,335万元,完成预算105,306万元的 103.8%,比上年的92,734万元增支16,601万元,增17.9%。
以上各项财政收支数据为快报数,经上级财政清算后数据可能会有变动,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区财政总决算后再另行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 2017年财政工作回顾
2017年工业经济、磷化工行业持续走低、房地产市场回升不明显、土地供应市场需求较差、重点项目进展不快、重大项目相对较少,国家对建筑业税收政策调整和省市对滇池流域生态保护等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面对极其严峻的形势,财税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过渡。
(一)将抓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认真开展税源调查,特别是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控做好收入分析预测。定期召开税收分析会议,及时研究和制定组织收入的办法,并分解落实。二是掌握好重点纳税企业、重点项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项目投资进度、税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三是做好 “营改增”后管理服务工作,堵塞税收漏洞。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全区地方税收主力税种占比发生较大变化。逐步建立健全地方税收协税、护税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四是做好全年增值税保基数任务。按照全面“营改增”后相关政策要求,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基数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年增值税基数任务。五是加快土地供应力度。全面盘查年内可供应土地情况,分解落实到部门和相关领导,确保年底按期完成土地供应。六是加强税收征管,大力清缴欠税。严密监控我区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积极协调省市重点项目和过境项目税收。有针对性地提出清欠建议,制定清欠计划,分解并下达清欠任务。七是支持全区重点项目推进。区财政专项安排38个区级确定的重点项目前期经费6,182.29万元。区委区政府对项目推进时限进行分解下达,力促各项目加快推进。八是全力以赴推进大湾项目回购事项。该项目交易金额巨大,涉税金额较高,对全区税收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区政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抓收入的头等大事,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项研究和具体负责。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努力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落实债务限额管理的要求,在限额内依法举债,2017年度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调整了政府性债务余额限额,由2016年的68.5 亿元,调整为61.2亿元,并报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制定化解债务风险方案,推进区级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2017年晋宁区共向上级争取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43,89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6,490万元,专项债券7,4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拨付到指定项目化解项目到期债务。政府置换债券资金按规定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总支出进行管理。
(三)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2017年我区财政预算绩效工作按照“全面覆盖、全程监控、全部评价”的原则扎实推进。一是认真部署、专题培训。在部门预算编制会上,对全区所有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培训;二是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实现全覆盖。2017年全区所有部门项目资金均要求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全区共36个部门8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将全区所有部门纳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三是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施运行跟踪监控。要求对2017年全区全部项目资金纳入预算执行监控、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按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跟踪监控;四是要求区级各预算单位对列入2016年度绩效目标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全区7家单位的6个重点项目、两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全部进行了通报。
(四)加大财政统筹调度,全面清理存量资金
积极发挥财政部门统筹调控的作用,加大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7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873万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财政与社保的清算工作,将清算后社保应赔还财政资金25,287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同时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除将结余结转超过两年的存量资金全部收缴财政外,于11月份对2016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在2017年度内无法支付完毕的资金全部收缴财政,全年共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8,411万元,及时拨付存量资金17,827万元,统筹用于全区急需的各项支出。
(五)全面推进区级国有企业改革
高位统筹,全面启动区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围绕打造2家AA级信用主体的目标,优化股权,新组建5家区属国有公司,重点发展金融及产业引导、环保生态、工业开发、 城市资源开发、文化旅游五大产业板块;坚持政企分开,全面理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致力构建国有公司投融建管还一体化市场地位。创新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积极支持区属国有公司市场化转型,做大做强。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发行稳步推进。
(六)加强融资工作,解决发展资金瓶颈
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和项目优势,综合运用各种新型融资工具,创新融资手段,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为我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建设资金,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1-12月,实现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融资19.35亿元,占目标任务15亿元的129%。其中:银行贷款11.43亿元,融资租赁7.92亿元。
各位代表,2017年全区年财税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主要是:财政增收缺乏经济基础,近年来财政增收主要依赖于一次性收入增收实现,财政收入结构极不合理;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增长迅猛,财政保障工资、机构运转及基本民生已极为困难。2018年我区已进入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期,保障财政“三保”、偿还政府债务、化解财政风险已成为政府的头等大事。
三、 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新形势。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中期规划管理,着力抓好项目库建设;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盘活力度,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2018年,继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围绕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目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完善定额标准体系,细化预算;优化预算编审体系,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夯实预算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2018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详见附表五至附表八)
1. 财政收入。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预算222,310万元,比上年的205,423万元增收16,887万元,增长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5,879万元,比上年的145,681万元增收10,198万元,增长7%;上划中央四税收入预算59,360万元,同比增长11.3%;上划省级收入预算7,071万元,同比增长10.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64,757万元,比上年减收51,204万元,减少44.2%。
2. 财政支出。区级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5,494万元,其中:区本级安排支出预算167,223万元,乡级安排支出预算27,314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安排支出预算957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预算32,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5,469万元,比上年减支43,866万元,减少40.1%。
(四)2018年预算编制的政策变动及特点
一是根据2018年财政面临收支形势,适当压减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定额。
二是对2017年增加改革性补贴纳入预算、政府绩效奖励按照行政人员1000元/月、事业人员800元/月标准纳入预算。
三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纳入社保发放后,财政按照差额进行补助。同时将离退休人员增加的生活补助共计4,13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编制非税收入预算。各非税收入执收部门按照本部门工作计划以及非税收入的性质和类别准确测算各项非税收入,所发生的必要成本性支出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编报,取消各项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挂钩政策。
五是实施政府经济分类改革。按照财政部改革方案的要求,2018年起按照改革后政府经济分类要求,在预算编制时启用两套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财政部门主要使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预算单位主要使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同时在预算执行系统启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2018年在预算编制系统中导入了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提供区级各单位参考编制本级项目绩效指标。同时进一步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七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2018年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教育资金收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五项政府性基金7,255万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编列收支。
八是全面统筹财政资金,满足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需求。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区级和市级基金上年结余共计9,6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0万元补充一般公共预算。
九是按相关要求增加了政府性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四、 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把抓收入作为2018年财政工作首要任务。一是围绕收入目标,把抓收入作为首要任务,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对收入的影响,提高税收分析预判能力。二是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收入征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进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好动态监控工作,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完成非税收入目标任务。四是千方百计完成增值税基数任务。五是确保土地供应按计划完成。对年初确定的土地供应计划,逐项分解落实,将土地出让各个环节的税收和非税及时征收入库。六是做好古滇项目、工业品市场、腾俊物流、过境公路铁路等重要项目的服务和税收征收工作。七是继续做好欠税清理工作,防止产生新增欠税。
(二)统筹好财政资金,确保资金支付不出现较大风险。2018年财政资金将会非常紧缺,财政部门要统筹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两本预算和财政存量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最紧迫的事项上。同时协调市财政加大对我区资金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支付不出现大的危机。
(三)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做大做强晋宁区国有企业,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为晋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步伐,打造投融资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盈利模式清晰和现金流、造血功能突出的市场化区属国有企业。
(四)落实基本民生保障。着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就业、文化等政策,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扶贫工作。
(五)严控一般性支出。2018年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和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各种浪费行为,全面压减单位各项工作经费和一般性项目支出。
(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将绩效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建立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办法,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
(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新的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兼顾各方利益的财政管理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加快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工作是近年来最为艰难的一年,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需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坚定信心、倍加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而奋斗。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
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
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
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目前,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管理,全市实行统一政策和收支管理,不再细分市级、市本级的预算统计口径。
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
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 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
百分之三设置的。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它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7.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政府债务。
8.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依靠
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政府债务。
9. 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
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避免了营业税重复纳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
10.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
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11. 均衡性转移支付:是当同一级政府存在的少量或没有财政赤字的情况下,上级政府把从富裕地方集中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贫困地区的补助。其主要目的是消除各地方政府间存在的税收能力与区基本需求开支的横向不均衡,力求保证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基本一致性。
12. 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
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13.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政
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信息,内容包括财务报表、政府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政府综合财政报告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