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阳街道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率,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的通知》、《昆明市晋宁区2018年安全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安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法纠正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二、检查的重点及工作任务
对全街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街道安委会、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发现隐患的复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职业危害等执法检查。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00%下达安全生产现场记录,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办结率100%,责令限期整改复查率达到100%,对立案调查的安全生产案件按规定时限办理结案率达100%。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检查天数
昆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5名,其中站长1名安监员3名、临聘人员1名,工业基地办各设2名安监员,负责工业基地范围的安全监管(直接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人数7名)。
全年除去国家法定节假日115天和遇有事故调查、举报案件查处、配合上级联合执法、综合协调督查以及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森林防火、联系点工作、综治维稳、专题学习、文件档案资料处理等约需90天计算,全年执法检查时间约160天,计划检查重点企业168家,平均每天检查1.5家(含复查数)。
四、执法检查要求
1.依法编制执法计划。相关单位(部门)在结合实际编制本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综合监管部门为安监站,行业领域(片区)监管为工业基地办及各职能站所(部门),工作职能按照所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能和“三个必须”监管要求执行。村(社区)安全监管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做到辖区监管“全覆盖、无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互相衔接,按照“网格化”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适度保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频次。
2.按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突出行政执法计划的统领作用,按计划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检查,列出具体的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3.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切实规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原则上工业基地外企业由街道安监站负责监管并做好与区级主管部门对接工作;工业基地各区域内企业由工业基地办负责监管并做好与区工业园区对接工作;辖区工商贸工业企业由企业办负责监管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非煤矿山企业及地质灾害、排土场等方面的安全监管由昆阳国土所负责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河道、水库工程方面的安全监管,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监管由水管站负责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食品药品方面的安全监管由卫计办管理所负责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道路交通方面的安全监管由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文化方面的安全监管由文化站负责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市政工程建设,建筑工程,村(社区)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监管由城建办负责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能要求做好职责范围的安全监管同时做好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生产企业、消防安全、“七小行业”、“九小场所”的安全监管。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
4.监管中严抓突出的重点方向和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重点突出3年来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专项整治(治理)行动重点监管的企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较差的企业。
五、执法检查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进行执法检查,另外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涉及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任务规定的区域进行检查。为确保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列表检查方式对表逐一检查。
六、保障措施与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是依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是党和国家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履职单位的重要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必须统一到执法检查计划上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统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突出工作的统筹性,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时,要认真编制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和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复查和整改销号工作。
3.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制,突出实检实查,防止执法检查走过场和流于形式,执法检查时,要文明执法、公开公正,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通力合作,提升执法效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安全生产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强联动协调,既要按各自执法计划抓好落实,又要通力合作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5.强化保障,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各村(社区)、机关各站所(室)要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统筹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日常监管车辆,确保年度执法监管计划落到实处。工作中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而影响监管计划的实施,确保执法监管计划的严肃性。
6.此次执法检查计划涉及各行业领域,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的要求,属职能范围的以街道职能部门(站所)为主进行监管;属工业基地办范围的由工业基地办负责监管;属专项综合检查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联系协调组织检查;涉及单项专项检查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没有列入此计划范围的,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要求,由相关站所、村(社区)负责检查,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另外,在检查过程中,工业基地办、村(社区)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能职责的部门,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将检查情况(企业数、检查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每个工作日或工作阶段以纸质方式报街道安委办(安监站),便于街道安委办汇总上报区级相关部门。各单位检查报送情况将以短信方式在街道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