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三措施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
发布时间:2017-01-1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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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以及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确保社保费应收尽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晋宁县人社局积极应对,采取三措施,切实开展专项征缴清欠工作。
摸清欠费单位基本情况(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通过系统查找、财务核对、审核缴费申报材料等方式,认真清理核实欠费参保单位及具体欠费情况,并与财政、地税、审计、卫计、国土部门及参保单位对具体欠费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主要核实欠费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历年欠费情况、期末累计欠费情况(欠费情况应划分为单位欠费、个人欠费、财政欠费三类);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欠费情况等。
区分缴费能力,制定欠费清缴计划(2017年1月30日前完成)。一是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欠费单位类型界定工作;二是突出欠费清缴重点,局属经办机构及时编制欠费单位欠费补缴清册提交地税部门,并协助地税部门将正常经营且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列为重点清缴对象,制定具体清缴计划,全力清缴各项社会保险欠费。
清缴欠费实施阶段(2017年2月启动并持续推进)。区别有部分缴费能力或无缴费能力单位的欠费及财政欠费等情况,按照社会保险欠费清缴计划针对不同的欠费企业类型,认真开展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清缴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