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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612-016336 主题分类: 区政府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6-12-09 10:3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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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工作的通知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9 10:37 浏览次数: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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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实行网上年审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4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网上年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640号)要求,现将我县2015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年审对象和内容

(一)年审对象:我县行政区域内201512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除获得昆明市2015年劳动保障一级诚信单位称号的用人单位可免审外都必须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二)年审内容:审查2015111231期间各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企业单位重点审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情况、建设领域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情况。事业单位重点审查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是否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年审管辖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县内行政、事业、国企等用人单位年审业务进行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年审业务进行指导。

三、年审时间和方式

(一)年审数据申报时间:2016312016630

(二)年审方式:网上年审。

(三)年审程序:

1.用人单位可选择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或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km.gov.cn/),或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便民服务办事大厅(http://116.52.145.238:8081/zhygl/)进入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按照年审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单位和职工2015年度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年审数据;

2.用人单位将申报的年审数据上传至年审信息系统

3年审信息系统根据年审管辖范围自动将用人单位填报好的年审数据传送至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年审数据进行审查,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四、相关规定

(一)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6630)前年审信息系统收到用人单位第一次上传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二)至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6630年审信息系统尚未收到用人单位年审数据或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6630)后收到用人单位上传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6630)后未主动进行网上年审的用人单位,视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根据年审信息系统检测情况,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用人单位不如实填写年审数据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年审信息系统是否收到用人单位年审数据和收到的时间以年审信息系统出具的证明为准(此证明用人单位可自行打印)。

五、年审要求

(一)2015年,我县在全县范围内首次实行了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网上年审制度的顺利实施,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上年度实施情况来看,实施效果与工作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年审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须解决和处理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行网上年审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实现今年年审户数全面增长,确保完成省、市政府目标考核任务。

(二)各乡、镇(街道)在开展年审工作的过程中,要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年审事宜的政策咨询,申报指导工作,县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用人单位的审查审核、临时代码审核、用人单位密码重置等工作,同时要注重研究,注意掌握年审动态,对年审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解决。涉及到年审信息系统的问题请及时与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63月在晋宁县电视台上就我县2015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的有关事项进行通告,扩大年审宣传面,提高年审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请各乡(镇)、街道做好年审的宣传发动,引导关注工作。

(四)各乡、镇(街道)要将执法年审与主动巡查相结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查处违法案件相结合,使年审切实发挥预防并化解矛盾,发现并整改违法行为,查实并处理违法问题的作用。同时,在年审中要严肃年审纪律,提高年审效率,规范年审程序,严格检审标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年审数据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五)各乡、镇(街道)若在检审中发现有严格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单位,可列入今年昆明市劳动保障一级诚信单位的推荐候选名单,并注意收集其评定为劳动保障一级诚信单位的相关材料。

(六)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年审有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年审期间,我县将适时对各地开展年审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年审进度定期进行通报。年审数据申报工作结束后,于201672日前上报总结材料。

(七)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下属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管理,及时将通知要求告知下属单位,指导下属单位认真做好年审数据的整理、采集、申报工作,督促下属单位按时参加年审,并认真指导所属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八)已参加过上年度网上年审数据申报的用人单位,按照年审通告的年审程序填报2015年度年审数据即可(填报数据时,可通过年审信息系统提取上年度数据进行修改、补充)。

昆明市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业务咨询电话:1233363352761,年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66-9222

晋宁县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业务咨询电话:

晋宁县劳动监察大队:0871—67894875(地址: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郑和路117号)

昆阳街道办事处年审点:0871—67807405

晋城镇人民政府年审点:0871—67816096

上蒜镇人民政府年审点:0871—67812453

二街镇人民政府年审点:0871—67899296

六街镇人民政府年审点:0871—67823998

双河乡人民政府年审点:0871—67842019

夕阳乡人民政府年审点:0871—67823798

以上各乡(镇、街道)年审点均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内。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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