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常务委员会议。经会议协商审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月29日至2月2日召开。
会议议程(草案)为: 一、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并协商《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列席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协商《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书面协商《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六、补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七、大会发言。 八、审议通过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决议和有关报告。
全媒体记者 陆安楠